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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余军人走上驻地法院人民陪审员岗位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6:38 中国国防报

  探索完善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保障机制

  浙江百余军人走上驻地法院人民陪审员岗位

  本报讯 蒋明健、吕柏超报道:如何进一步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如何加大军队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解决这些问题的又一举措——推荐军人担任驻地人民法院人民
陪审员制度,日前在浙江省全面建立。102名军人经团以上单位推荐、县(市、区)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省高级人民法院培训、同级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命,走上了人民陪审员岗位。

  2004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在学习中,浙江省军区党委“一班人”认为,《决定》对于加强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为官兵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提供了新途径。为此,省军区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建议,在统一思想后,通过个人申请、政治机关审定、组织推荐等程序,任命军人人民陪审员102人。这些军人人民陪审员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60%的人受过法律专业的学习,有94人长期从事基层政治工作。根据军人人民陪审员的角色特点和服务军队建设、增进军政军民团结的需要,省军区对军人人民陪审员的职责进行了补充完善,增加了“参加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审理”、“及时反馈地方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宣传国防军事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同时,为切实发挥法律骨干作用,还普遍将军人人民陪审员调整吸收为各级“维权办”的成员或法律咨询服务人员。

  这一制度施行1个多月来,已有70名军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了80多件案件。军人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涉军案件中的“维权卫士”作用,提出依法治军建议的“信息员”作用,解答官兵法律问题的“咨询员”作用,向社会宣传国防军事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作用正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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