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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何申请再审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 07:03 解放军报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二审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仍然不服,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在此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提起再审申请的主体。提起再审申请的人只能是当事人,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其提出再审申请。

  申请再审的对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生效的判决、裁定。但不是所有的生效判决、裁定都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对裁定而言,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否则予以驳回: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请再审的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安君)(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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