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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军大使呼吁关注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问题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20:53 新华网

  新华网日内瓦7月7日电(记者蔡施浩)中国裁军大使胡小笛7日在2005年裁军谈判会议(裁谈会)第二期会议上发言指出,获得核武器国家提供的安全保证,是无核武器国家应该享有的权利,中方希望无核武器国家早日获得普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安全保证,并将为此作出不懈努力。

  胡小笛说,全面禁止并彻底销毁核武器是解决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问题的根本途
径。在实现这一目标之前,所有核武器国家应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尽快就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如果不给无核武器国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证,就不能真正实现核裁军目标,也不可能真正实现无核武器世界。

  他指出,无核武器国家为获取核武器国家的安全保证进行了长期努力,并取得一定成果。核武器国家通过联合国安理会第255号决议和第984号决议,在一定程度上向无核武器国家提供了积极和消极安全保证。但安理会决议毕竟不是国际法律文书。中国支持按照裁谈会“五国大使方案”有关的职权案文建立“消极安全保证”特委会,就缔结一项有关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的国际法律文书进行谈判。

  胡小笛强调,中方也支持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框架内谈判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议定书,但相关国际法律文书或议定书应明确规定,由五个核武器国家向所有无核武器国家无条件提供安全保证。

  胡小笛表示,只要有助于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问题取得进展,任何建议或举措,中方都愿予以积极考虑。中国一贯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已签署了所有已开放签署的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中国已与东盟就《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问题达成一致,并期待议定书早日开放供签署。

  2005年裁谈会第二期会议5月30日开始在日内瓦举行,预定于7月15日结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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