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涉法问题应走出认识误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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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 07:02 解放军报 | |
官兵个人及其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是影响官兵思想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妥善解决官兵个人及其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有助于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促进中心工作的完成。但是,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及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部分官兵对如何解决涉法问题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应当加以克服。 误区之一,“部队管不了”。一些官兵认为,部队与地方司法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个 误区之二,“军属有特权”。少数官兵在处理家庭涉法问题时往往有一定的优越感,认为自己在部队工作是保家卫国,家庭遇到涉法问题,对方理应“有理让三分”,于是产生诸如“凡是遇有家庭涉法问题都是别人的错”、“军属应该享受特殊照顾”等错误认识。对此,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破除特权思想,在帮助官兵解决涉法问题时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不因涉法问题发生在“自己人”身上而偏听偏信,而应在全面掌握事实、客观分析成因的基础上引导官兵依法解决。家庭遇有涉法问题的官兵也应学会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和解决问题,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不提不合理甚至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 误区之三,“家丑不外扬”。个人或家庭遇到涉法问题,说出来怕领导和同志们笑话,影响个人成长进步,这是部分官兵面对涉法问题时容易产生的一种心态。其实,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由于种种原因产生涉法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个人或家庭遇有涉法问题的官兵应当积极调整心态,正确面对。一方面,打消“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顾虑,大胆寻求组织帮助;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家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依法妥善解决问题。对于遇有涉法问题又有思想顾虑的官兵,各级应发挥好思想骨干和群众性组织的作用,做到及时发现、确实弄清、正确解决;对遇有涉法问题的官兵不“另眼相看”,营造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发挥干部骨干尤其是法律骨干的作用,在认真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涉法问题性质的同时,为他们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帮助,切实解决问题。(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