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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3个月内安置完毕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07:25 中国国防报

  本报讯孙洪林、张凤坡报道:为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鼓励军官安心服役,近日,锦州市政府出台了新的《锦州市军队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办法》规定,随军前有正式工作的随军随调家属,由人事、劳动、财政、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从随军随调家属本人申请之日起在3个月之内安置完毕;随军随调前没有正式工作的家属,纳入政府再就业计划。《办法》还规定,人事部门负责为干部身份随军随调家属的就业安置;劳动部门负责为工人身份随军随调家属的就业安置;财政部门负责无工作随军随调家属就业费的核拨;公安部
门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及其子女的落户。

  (来源:中国国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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