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国家和人民起诉日本战犯:忆沈阳军事法庭(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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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18:50 新华网 | |
代表国家和人民起诉日本战犯 1955年初,卷宗正式形成了,中央开始着手准备审判日本战犯了。郭春来和其他工作人员又一次来到北京,带着卷宗,开始起诉书的起草工作。 当时中央确定的审判精神是"审判少数,释放多数"。起诉书主要是针对县团级以上的 写起诉书又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不知道写了多少遍,改了多少遍,其中伪满洲国太上皇--国务院总务厅长官武部六藏的起诉书,就改了半年多。起诉书数易其稿后,请来法律和文字专家把关,逐字逐句检查法律上是否严密,文字上有无不妥。为了搞好这项工作甚至连续两三天也不能睡觉,但当时不觉得累,只觉得中央交办的这项光荣而且艰巨的任务,必须做好,心情愉快。" 最后,日本战犯中军队系统的一号大案--铃木启久的起诉书是由周总理亲自审定的,武部六藏的起诉书由彭真同志审定。 根据1956年4月毛泽东主席签署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至7月间,分别在沈阳和太原两地开庭审判45名日本战犯。沈阳是这次审判的主审地。沈阳审判分为两个阶段,6月9日至19日,对铃木启久等8名军队系统战犯进行审判;7月1日至20日,对武部六藏(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长官)等28名伪满战犯进行审判。 1956年6月9日上午8时30分,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开庭第一次开庭,对日本前陆军117师团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等8名主要战犯进行审判。这是饱经苦难的中国人民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100多年来第一次在中国自己的土地上,由中国人担任审判官,不受任何外来干扰独立审判外国侵略者,是当时发生在中国大地上世界瞩目的大事件。 日本无条件投降后,对其战犯的审判一共有3次,一次是远东国际大审判,一次是南京国民政府组织的审判,再就是新中国成立后在沈阳和太原进行的这场审判。前两次审判,由于美国的干预和国民政府的姑息纵容,对日本法西斯罪行的清算并不彻底。 郭春来记得审判伪满28名日本战犯时,首席检察员就是工作团团长李甫山,此外,还包括自己和其他8名检察员。郭春来和他们轮流念着长达万言的起诉书,念一段,日语翻译一段。"七月酷暑难耐,椅子后面都放着冰块,但审判日本战犯仍然感到神圣无比,扬眉吐气。" 由于侦讯工作十分充分严密,整个审判没有一点纰漏。郭春来说,审判庄严但却"生动"。"当证人们袒露着日军杀戮时留下的伤疤,声泪俱下地控诉战犯罪行时,每一个战犯承认谢罪,有的战犯甚至扑通一下子跪倒在地,痛哭流涕地请求严惩自己。"如中井久二,这个伪满洲国日本战犯的四号人物、司法矫正总局局长,面对自己的罪行,就当庭痛哭下跪请求宽恕。 " 相关专题:新中国公审日本战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