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尼采三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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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07:37 解放军报 | |
美国国防科技政策专家保罗·尼采,曾提出研制武器装备应该具备的三个特点——技战术性能突出、生存能力强、效费比高。这三点简称为装备发展的“战术——技术——费用”综合平衡原则。西方学者称其为“尼采三原则”。在发展信息化武器装备的过程中,“尼采三原则”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战术上有效,是指所研制的武器要在战术要求牵引下,为战术服务。以美军的“科曼 具有较强的生存能力,是发展高技术武器的一个重要方面。高技术武器装备的生存能力,是指其在实战条件下不仅能够持续高效地执行作战任务,而且还要具备应对对方打击能力的技术措施。美军的“布雷德利”战车,曾因为存在每次发射导弹时要停下来在原地操作这一缺陷,给对手的反装甲武器留下了可乘之机,使其在早期投入实战时生存能力受到很大影响。为此,美军不断对“布雷德利”战车进行改进,一方面优化其火力系统;另一方面强化其战场生存能力,使其战技性能不断完善。美军在总结伊拉克战争时曾得出一个结论:“在战场上,生存能力比作战能力更重要。”所以说,对武器装备的研发,生存能力仍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 在高技术武器发展中,效费比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效费比高,是指所研制的武器装备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达到了尽可能高的效果。信息化武器装备的研制和生产费用十分昂贵。以美军的F—22猛禽战斗机为例,该机能确保美军在空战和空对地攻击中占有较大优势,但它的造价却高达1.8亿美元,使用维护保养费用也很高,这就限制了该武器的大批量装备。有关军事专家认为,在一般情况下,研制新型军事装备,在1比1的理想条件下,进攻性武器不仅要具备技战术上的优势,还要尽可能地以较低廉的成本摧毁敌方的昂贵装备,或者给敌方造成巨大的经济和军事损失;对防御性武器而言,就是要在完成防御任务的同时,尽可能地降低作战投入的经济成本,或者是以造价相对较低的武器遏制敌方昂贵得多的进攻性武器或使之失效。否则,如果效费比太低,即使技战术性能良好,生存能力较强,也不适合研制发展。 从美军装备研发的历程可以看出,高技术军事装备的发展计划,始终都逡巡于“技战术性能、生存能力、效费比”三者的交集之中。我军研发高技术装备,也应该将“尼采三原则”作为一面镜子,使武器装备的研发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来源:解放军报第1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