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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部联合颁发《陆空军船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07:27 解放军报

  本报北京6月14日讯钮迪、记者刘明学报道: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颁发《陆空军船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此举标志着我陆空军船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规定》以军委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充分吸纳船艇部队在船艇使用安全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首次形成了完善的事故预防、调查和处理机制。

  《规定》共10章48条,全面系统地规范了船艇使用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基本任务、各级职责、制度措施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科学使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强调要通过思想教育、派遣管理、技术预防等方法和措施,遏制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船艇使用事故发生;明确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的内容以及事故预防的具体办法,划分了事故责任和等级,规范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和组织方式,提出了严格管理、赏罚严明的要求。

  加强技术预防,以专业化提升管理水平,是《规定》的一个突出特点。《规定》明确要求船艇专业军官指挥操纵船艇,必须持有相应专业和等级的《陆军船艇军官技术证书》;船艇专业士官指挥操纵船艇,必须持有船艇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来源:解放军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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