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岂可随口就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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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 07:43 解放军报 | |
南京军区某仓库勤务连王连长近日主动向战士小刘赔礼道歉,并收回了要求小刘填写的《处分登记(报告)表》。仓库以此为鉴,对个别基层单位不严格按照条令规定实施处分的问题进行了查纠。 在该仓库日前召开的安全形势分析会上,勤务连因战士小刘误岗6分钟而受到了点名批评。王连长回到连队后,立即召开全连军人大会,宣布给予小刘警告处分一次,并拿出一张 受到了“处分”的小刘觉得自己有点冤:误岗虽然不对,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至于要受到警告处分呀!也有官兵说,不论小刘是否应当受到处分,但连长随口就决定给小刘处分的做法与条令的规定不符。 《纪律条令》明确规定,处分违纪人员,应由党委(支部)研究决定,只有在紧急情况下,首长才可以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处分,并且事后应当向党委(支部)报告。情况反映给仓库党委后,“一班人”认为,王连长不经支部研究决定就直接宣布给小刘警告处分,违反了《纪律条令》的规定,应属无效。 随后,仓库党委责令勤务连严格按照《纪律条令》规定的程序对小刘违纪问题重新作出处理。鉴于小刘违纪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勤务连党支部经研究责令小刘在全连军人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仓库还以此事为契机,对个别基层单位存在的“不将违纪战士的处分材料归入档案”、“处分战士时不听取受处分本人意见”等现象进行了查纠。(张文明、汪泉)(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