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媒人当不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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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 06:31 解放军报 | |
3月30日探亲归队的南京军区某装甲团士官小张喜上眉梢,原来,他在探亲期间与老家的一位小学教师确立了恋爱关系。此前,连长的妻子曾好心帮助小张在驻地找对象,但被连长及时制止。 小张是连队的文书,工作训练“呱呱叫”,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已满27周岁了仍未能找到对象。小张的婚恋问题成了家人和连队干部关心的“大事”。 小张所在连的连长家在驻地,去年底,连长的妻子听说小张的情况后,决定帮小张在驻地找个对象,她在征求小张的意见时说:“想当初,我和你们连长也是部队领导的家属介绍认识的,听嫂子的话没错,这个媒人我当定了……”小张见嫂子这么热心,也就答应了。 时隔不久,连长的妻子果然打来电话,让小张与驻地的一位女青年见面。小张在找连长请假时,将情况向连长作了汇报。连长当即拿出《士官管理规定》,把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相关规定逐字逐句地给小张作了解释,打消了小张在驻地找对象的念头。随后,连长又打电话让妻子取消这次见面,并说明了部队的规定,告诫妻子“这样的媒人当不得”。听了丈夫的解释,连长的妻子这才认识到自己好心办了错事,当即打电话给那位女青年说明了情况,征得了对方的谅解。 法规链接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32条规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者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三十周岁,且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应当从严掌握,由军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必须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方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