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国大”对“修宪案”有全案复决权获初审过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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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23:54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4月14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立院”法制委员会昨天完成“国大”职权行使法法案初审,但是对于最关键的“修宪案”复决门槛争议仍无进展,有待朝野协商。 由于国、民两党“立法院”党团主张任务型“国大”复决“修宪案”的门槛为二分之一,亲民党、台联党及无盟等党团主张四分之三,使得该法案的进度,从“立院”上届最后会期到现在,始终毫无进展。为此,法制委员会昨天早上特别举行一场公听会,但学者对 下午法制委员会继续审查国大职权行使法草案,因公听会对于复决门槛争议没有结论,各党团又各有坚持,这部分的争议仍保留协商,其他非关键、无实质影响的条文则多数协商修正后通过,全案昨天初审完毕,保留条文将由朝野党团召集协商后交付院会处理。 根据初审通过的条文,“国大”对于“修宪案”应为全案复决,并不得再为修正之动议。“国大”选举结果确认后十日内自行集会,集会以一个月为限,议事日程由“国民大会”秘书处定之。“立法院”应于“国大”集会时,由“立法院”该案的院会说明人,到“国大”说明“宪法”修正案要旨。“国大”集会非三分之一以上出席不得开议。(潇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