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运送17名女青年私渡台湾 七“蛇头”被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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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 15:4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近日对组织运送17名女青年私渡台湾的7名"蛇头"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7人13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9月初,"蛇头"陈金凤、余国宾等人共谋招收18-25岁的漂亮女青年到台湾"工作",并以"工作"后再支付15-20万元新台币私渡费为诱饵,分别从福建、 2004年10月7日晚10时许,周李二人驾驶"闽莆渔2088"号渔船将陈金凤、李金通和17名私渡女青年运送到指定海域,因联系不上前来接应的台轮,在海面上徘徊约3个小时后被迫返回。17名私渡女青年在湄洲东蔡码头上岸后,被夜间巡逻的边防警察抓获。"蛇头"陈金凤、李金通二人侥幸逃脱。随后,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侦破全案,涉案人员先后落网。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金凤、李金通、余国宾、申子圣、黄开宗无视国法,参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周金狮、李积龙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为此,分别判处被告人余国宾、陈金凤、申子圣、李金通、黄开宗有期徒刑13年、12年、12年、10年、4年;分别判处被告人李积龙、周金狮有期徒刑5年、3年6个月。(苏杰、孙卫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