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军人子女退役士兵高考实施优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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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08:27 中国国防报 | |
本报讯王高魁、特约通讯员樊庆江报道:近日,辽宁省军区与地方有关部门结合本省实际,联合出台了有关规定,对现役军人子女、退役士兵等在高考中实施优待: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所报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可降10分投档。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总分增加2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 (来源:中国国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