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公布对中国纺织品实施“特保”措施的方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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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07:06 解放军报 | |
据新华社布鲁塞尔4月6日电(记者田帆)欧盟委员会6日公布了对中国纺织服装类产品实施“特保”措施的方针,明确了欧盟启动纺织品“特保”措施的必要条件、相关程序和相应措施。 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在当天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强调,欧盟公布这一实施方针,只是为了界定在何种情况下欧盟会考虑采取“特保”措施,以增加欧洲和中国纺织服装产业对 欧盟一旦决定采取“特保”措施,其有效期将为一年,而且可延长。在有效期内,欧盟将对有关产品的进口进行数量限制。不过,根据有关规定,欧盟的“特保”措施只能在2008年年底之前实施。(来源:解放军报第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