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帮忙缘何成“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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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 07:33 解放军报 | |
总装某基地测量站政治处王干事好心帮助士官小陈投稿不料却侵犯了小陈的合法权益。官兵们从此事中学到不少法律知识。 小陈是该测量站勤务队的一名士官,从小喜爱文学。入伍后,小陈利用业余时间写了不少反映部队生活的诗歌、散文等作品,但因自信心不足一直未给报刊投过稿。今年初,战友们在传看小陈所写的一篇纪实散文时,被政治处王干事发现。王干事读完这篇散文后觉得 当小陈得知是王干事将自己的作品投寄给该杂志社后,认为王干事的做法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便要求王干事赔礼道歉,还自己一个“清白”。好心帮忙却成了侵权,王干事觉得自己“冤枉”,不少官兵也认为王干事的做法虽然欠妥,但情有可原。事情反映到站里,站领导分析认为,王干事帮助战士成长进步的一番好意值得肯定,但其行为客观上侵犯了小陈及其战友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教育引导,王干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小陈及其战友赔礼道歉。 法规链接 《著作权法》第45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