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优待金岂容违规使用 仙游县依法维权确保优待金发放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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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 08:26 中国国防报 | |
1月下旬,福建省仙游县人武部领导利用走访慰问军属机会,将依法追回的优待金重新发放到36名义务兵亲属手中。至此,该县少数乡(镇)民政部门人员擅自用优待金为义务兵购买农村养老保险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去年7月,该县人武部先后收到多封本县籍战士来信,反映优待金未落实的问题。县人武部在调查中发现,大济镇等少数乡(镇)民政部门人员在未经义务兵本人和其家人同意的 县人武部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去年10月10日专门将此问题在县国动委会议上提出。县国动委和相关部门很快作出决定,如义务兵本人或其父母不同意,有关当事人务必在两个月内全额退还优待金;如拒不执行,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随后,县人武部还与县人大、纪委、民政局等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县落实优待金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经查,有36名义务兵及亲属不同意用优待金购买养老保险。在县人武部的督促下,有关乡(镇)的民政部门与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退款手续。县民政局还从今年起为每位义务兵办一张银行卡,今后将把优待金直接打到卡上,确保优待金足额发到位。 编辑点评 康庚 按时足额发放义务兵优待金,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近年来反复强调要抓好落实的一件事。然而,总有个别人盯着这块“肉”,想打歪主意。过去,一些地方便发生过个别单位或个人私扣、挪用义务兵优待金的问题,当事人也受到了党纪、政纪乃至法律的惩处。如今,有的违背义务兵及其家人的意愿,强行用优待金购买义务兵养老保险;有的将义务兵优待金统一存入银行,待义务兵服役期满后凭退伍证一次性领取,等等。这些做法都与国家有关义务兵优待金每年足额按时兑现的制度不相符。发生在仙游县个别乡镇的问题,便与国家民政部《关于农村籍义务兵等优抚对象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通知》所规定的自愿原则相抵触。好在该县有关部门闻过即改,及时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来源:中国国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