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义务:体现党员先进性标准 | |
---|---|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 07:39 解放军报 | |
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既要靠思想理论作基础,又要靠党规党法作保证。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其中规定了党员的八项义务,体现了先进性的基本标准。 第一、二、三项义务是思想政治上的标准。党员要保持先进性,就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第四、五项义务是组织上的标准。党员要保持先进性,就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第六、七、八项义务是作风上的标准。党员要保持先进性,就必须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八项义务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彼此关联,相辅相成,构成了衡量党员是否先进的基本尺度。党员必须站在保持先进性的高度,完整准确地理解,并以此对照检查和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 按照有关规定,军队党员除了必须具备党章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要做到下列要求:(1)政治信念坚定;(2)军事素质优良;(3)思想道德纯洁;(4)作风纪律过硬;(5)骨干作用明显。(刘星星)(来源:解放军报第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