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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12疑点对质3·19“凶手畏罪自杀”结论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 19:55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3月11日消息 3·19枪击案,在届满周年前夕有了“重大突破”,在检调警“以枪追人”的方式下,最新的发展是有了一个已经过世将近一年的“畏罪自杀的枪手”,以及被警方“保护”起来、外人都无法接触的一整家人,事件进展至今,虽然官方宣称案情是“急转直下”,但所谓的“凶手”实在死得太离奇。在警方的推断缺乏实体证据,更多的疑点在社会各界被讨论下,这一个世纪悬案更添离奇。 台媒《新新闻》罗列12项疑点对质台警方的“重大突破”声明。

  文章写道,2005年,3月7日,台刑事警察局长侯友宜召开记者会宣布,男子陈义雄涉嫌在去年3·19当天枪击正副“总统”,动机是因为“对现实社会不满”,后来“畏罪自杀”,“目前尚未发现有共犯”。这样的侦办过程,侯友宜宣称是“重大突破”,但在社会上却马上引发了议论纷纷,特别是在“无具体实证”的情况下,国亲两党质疑是“死无对证,拿死人搪塞”、“为破案而破案”,就连执政党方面也颇语带保留,“总统府”新闻稿用“最新侦查进度”来定位,另一受害人吕秀莲虽表示尊重司法,但也强调希望专案小组“毋枉毋纵”,而治安主管部长苏嘉全的“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的说法,虽然道出政治现况的无奈限制,但也点出了到目前为止,侯友宜的侦办结果,确实不足以服众,深究下去,仍有以下太多的疑点需要进一步厘清,方能杜攸攸之口。

  疑点一:专案小组态度反复

  3·19枪击案发生后,曾经被锁定的3位疑嫌人的张新源、黄宏仁、陈义雄,竟然都很巧合地都“意外”死亡?特别是“《中国时报》”在去年12月13日,以头版头条的方式报导指出,“黄衣秃头男”可能是已溺毙的陈义雄。不过当时的后续新闻发展却是,专案小组指出,曾一度怀疑陈义雄是行凶者,但陈义雄之子在调查时表示不可能,专案小组因此排除了陈义雄涉案的可能性。专案小组为何前后态度不一,又根据何等新事证,会在今年2月,重新对陈家进行电话监听?专案小组并未说明。

  疑点二:疑犯死因离奇

  去年3月29日陈义雄在台南市安平渔港溺毙,但陈义雄是潜水高手,会轻易“溺毙”?又为何穿戴整齐“出门自杀”?而且,陈义雄遗体被发现时,鱼篓中还有十几条活鱼,颇有当时是在捕鱼的可能,也因此当时家属是以捕鱼时拋网遭手网拖入海中的“意外”结案,现在却又被宣称是“自杀”,但自杀为什么会是拋网“拖自己下水”,还完全像是“意外”落水?这是“他杀”,还是另有“共犯”?也没有进一步厘清。

  疑点三:靠家属“自白”推断

  警方多次到陈家查访,均遭其子否认枪击案录像带中的黄衣秃头男是其生父,是其子要误导侦办方向?还是影带上的人真不是其生父?警方既然已经大张旗鼓在找人,还有许多陈义雄的邻居和朋友,警方为什么无法从周边进行比对,当时就轻易相信陈家人的否认呢?当时轻易相信他们的说词,现在也是纯粹根据陈家人的言词,难道警方对陈家人就这么信任吗?这种完全是靠“自白”办案的方式,符合现代化侦办的要求吗?而且,从目前公布的资料上来看,陈家人应该和一般升斗小民一般,平日皆为良民,面对这么重大的案件,一年多来,陈家人都毫无异样,其心境的冷静、沉着,丝毫不逊于重大案件的巨犯,符合人情之常吗?

  疑点四:破案说法缺乏佐证

  就刑事侦查角度,把枪击案全推给一个死人并不符合宣布破案的“有力证据”。警察办案最基本应该有的物证──检警声称家属销毁的遗书、外套、家属的指证,有传闻证据的缺憾,是否能做为证据都有疑义;此外,就只有一把从没人见过、去向不明的凶枪和早已火化的尸体,这样的“重大进展”,如何推论陈义雄就是3·19枪击案“凶嫌”、是“畏罪自杀”?

  疑点五:推论过程过于直接

  陈义雄生前没有前科,也没人见过他持枪,在完全没有直接物证情况下,警方只凭陈妻及陈义雄的姐夫黄维藩代为买枪的说词,就认定陈义雄买枪,黄维藩只能证明卖枪给陈义雄,但那把枪究竟是不是凶枪仍待证明。警方从证人的说词顶多只能证明陈义雄曾持有凶枪或曾提供过凶枪,要认定陈义雄是枪击真凶,推论过于直接。陈义雄很有可能持枪犯案,但也有可能只是一个提供凶枪者。

  疑点六:遗书内容出自拼凑

  陈义雄的自杀、遗书全凭家属供述佐证,难以尽信。警方侦调时,当时家属并未提供遗书,检察官也未解剖陈义雄尸体,如今家属改口说有遗书,也只是警方突破家属心防的说词,亦无凭据,而人的记忆经过一年多,可信度还剩下多少?更何况这些遗书内容的前后文是什么?是否被断章取义,不得而知。

  疑点七:过度诠释家属对话

  陈义雄家属的供述究竟能证明什么?由警方公布的家属供述资料显示,陈妻质疑陈义雄枪击正副“总统”,询问:“你去那里做什么?啊,真的是你弄的?”陈义雄只说:“我自己做的这件事,我自己会处理”,陈义雄说的“这件事”,就是陈妻质疑的枪击案吗?

  疑点八:揣摩嫌犯心理全凭臆测

  以陈义雄烧掉黄夹克并要妻子剪掉鬓角,据以推断陈嫌是“枪手”也未必站得住脚,想象一下当时南台湾的群情激愤,如果是陈嫌知道他被拍到了,为了怕被人认出来,“误认”他是枪手,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境下,这样做,不也是人情之常的一种可能吗?

  疑点九:测谎可能不符规范

  测谎必须经当事人同意,且程序与实质要件都相当严格,专案小组对陈义雄家属的测谎是否禁得起最高法院要求的严格检验?

  疑点十:动机推定证据薄弱

  陈义雄桌历上有不满陈水扁执政记载,但是否能直接推论“不满”是枪杀正副“总统”的动机?可以用“不满”直接判定他就是枪击案凶手?台湾不满陈水扁执政者很多,那么只要留下这些“证据”的,都可能是嫌疑犯?而且以平常的政治倾向就可以“推测”行凶动机的思考,更让人不寒而栗,难道台湾的刑法一百条还在?还是在戒严时期,“思想犯”就可以论罪,刑事局的推测,如果没有更具体直接的证据左证,不是陷台湾民主法治的发展于不义吗?

  疑点十一:弹壳疑云仍未解答

  侯友宜在记者会上,大篇幅地“推测”陈义雄“开枪”后的行踪,街道图上陈义雄怎么走,还在公园中待了多久,颇煞有其事。但去年3·19枪击案当天,仍有一重大疑点,就是那两颗很神秘、经过三个多小时、“突然”被发现在一原本在车下、居然“整齐”排列的弹壳,但从警方公布的陈嫌移动状况下,他在录像带中是马上“脱离”现场,之后也应该没有可能是陈嫌回去丢下弹壳,警方目前宣称是“没有共犯”,这两颗弹壳是谁放的?真是凶枪弹壳吗?也需要进一步厘清。

  疑点十二:陈妻声明影带引发质疑

  3月8日,刑事局播放陈义雄之妻录像带,她背对镜头表示:“我先生向陈水扁开枪不对的事,他已经自己承担了,造成社会的伤害,我深感不安,我向社会大众道歉,希望事情到此为止。”在死无对证的情形下,找不到凶枪、看不到遗书、只有专案小组针对调查过程的部分说法,以及陈妻的声明带,而是不断传出陈妻会写字条向各界“道歉”,这样子就能杜攸攸之口吗?因为在被警方“保护”的情况下,警方要怎样向社会证明陈妻的一切,真的全都是“自由意志”。

  文章还写道,这些疑点,也许警方之后都会慢慢有“说法”,但重点并不是这些说法,而是3·19枪击案无疑是牵动台湾21世纪政局的最重大事件之一,如果刑事局无法做到毫无疑点,让各界个个心服口服,3·19枪击案不会在“凶手畏罪自杀”的疑云中落幕,而且更可能再度成为社会动荡与不信任的温床,这样子的话,主其事的侯友宜岂能不戒慎。(潇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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