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平的基石上实现社会和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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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07:28 解放军报 | |
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努力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 如何辩证地认识社会公平?如何促进社会公平?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中,军地政协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引人深思。 (一) 城乡差距拉大,区域发展不平衡,基尼系数上升……现在,人们说起社会公平,就离不开当前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 “对收入差距拉大这个问题,我们要用辩证的眼光去看。”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委员在发言中说,改革开放打破了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分配方式,让绝大多数人较快地富了起来,我国贫困人口减少两亿多。这是在维护社会公平方面的一个历史性进步。“要知道,贫穷和平均主义才是最大的不公平啊!” 有的委员说,我们现在追求的社会公平,是在平等的规则下,人人享有同等的机遇和权利,以达到最终资源分配上的公平,绝不是要搞收入均等,绝不能牺牲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原则来换取所谓的均等。我们在改革开放中确立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鼓励竞争、提倡先富、实现共富的原则必须得到尊重和遵守。 委员们表示,国家经过20多年的快速持续发展,有了更强的实力,绝大多数人越来越富裕了,全社会对公平问题有着广泛的共识,已经为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基础。我们应当充满信心。 (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诞生了一个又一个财富神话。那些靠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合法致富的创业英雄,成了人们尊敬、羡慕和学习的榜样。对他们的高收入,人民群众心服口服。 “当前,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甚至激起民愤的,是三种‘富人’:一是以权谋私暴富的人,二是凭非法手段致富的人,三是靠行业垄断变富的人。”宗顺留委员说,很显然,现实生活中的收入差距拉大,其中有不合理甚至非法的因素。“在赛跑中,如果比赛机制不公平,怎么能不产生怨气呢?” 朱增泉委员提出,缩小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应当从群众意见最大的地方入手,从解决非正常收入上发力,从完善制度安排上下功夫,逐步建立起符合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的,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人道主义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机制,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 “一次分配重在讲效率,二次分配重在讲公平。” “要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公平。”…… 围绕促进社会公平,委员们提出了一连串针对性很强的建议。 来自国防科技大学的卢锡城委员强调,“教育公平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公平。”他列举了一组显示劳动者工资和学历相关性的统计数字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受教育程度,无疑是影响人们收入水平高低的一个很重要因素。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最有效的手段,就是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 目前,社会上有三支低收入大军,一是广大农民,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农民,二是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三是城市下岗人员。低收入人群的共同特点,是总体文化水平较低,知识技能匮乏,要使他们找到致富门路和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关键是要提高其基础教育水平,并为其提供职业培训。委员们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使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学读书,完成义务教育”,是深谋远虑、深得民心之举。 (四) 公平是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的美好理想,社会主义社会对公平的追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政协委员们在热烈讨论中取得共识:追求社会公平,在实际工作中,要防止不作为的倾向,也要克服急躁情绪。因为社会公平只能逐步实现,不可能今天提出来目标,明天一下子就达到了。全社会都要付出长期的艰苦努力。 周定标委员说,满足公民对社会公平的要求,增加公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实现社会和谐,需要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作为前提和基础。新世纪新阶段,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途径,仍然是加快发展,提高社会物质生活水平,为实现更高水准的社会公平奠定物质基础。(来源:解放军报第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