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反分裂国家法》 顺乎民心 合乎民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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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13:24 人民网 | |
人民网记者 王昭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要审议并表决《反分裂国家法》。为此,日前记者访问了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 记者:反分裂国家法就要被全国人大审议并表决。对此您有何评论? 周洪宇:我感到非常欣慰,也非常高兴。重要的法律出台的周期会比较长,但启动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程序很快,这表明,中央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也说明制定反分裂国家法顺乎民心,合乎民意。2000年台湾当局领导人上台以后,“台独”分裂行径愈演愈烈。“台独”势力公然向一个中国原则进行挑战并不断制造事端,企图将台湾从中国领土中分裂出去。这是中国人民决不能容忍的。 记者:目前,台湾岛内有人称,大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会伤及两岸关系,您有何看法? 周洪宇:首先,全国人大之所以启动反分裂国家法立法程序,乃是“台独”分裂势力挑衅所致。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事实。其次,大陆启动反分裂国家法立法程序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它针对“台独”分裂活动,而不是针对台湾老百姓的;是为了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进而追求未来两岸统一。第三,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每个主权国家的神圣权利。通过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等手段遏制“台独”,有其深厚的法理基础。联合国《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指出,凡以局部或全部破坏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为目的之企图,都是不符合联合国宪章精神的。我国宪法第五十二条也庄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记者:有媒体报道,现在有些台商担心大陆出台反分裂国家法后,台商本身的政治立场会影响其在大陆的投资。 周洪宇:我认为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祖国大陆一直强调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台商中的绝大多数人并不持有“台独”立场,完全没有必要担这个心。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3月08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