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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优待金扣作养老保险费对吗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2月20日 08:09 解放军报

  你来信说,去年底,你家所在乡政府给你家送去了第一年的优待金,但未经你和你家人同意,就扣掉1000元用于为你交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你问:这种做法对吗?

  1993年5月,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农村籍义务兵等优抚对象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要求:“一、农村籍义务兵、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是农村人口的一部分,其养老保险应统一参加政府主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二、农村籍义务兵等优抚对象
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尊重本人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在征兵工作中要严格按《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办事,不能把是否投保作为批准入伍的必要条件。三、农村籍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提干或选取为志愿兵的,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其个人交纳的全部本息退还给本人。”可见,该乡政府违反自愿原则,强行将你家的优待金扣作你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是错误的,应当按照你和你家人的要求予以返还。(武警指挥学院张可飞读者参考此解答)(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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