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发票当心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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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 06:28 解放军报 | |
春节临近,官兵们也将陆续踏上探亲的旅程。每年这个时候,不少官兵总会给家乡的亲朋好友捎上一些礼品。多数官兵都知道在购物时向商家索要发票,但因为掉进购物发票的陷阱而上当吃亏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里将购物发票的几种陷阱略作总结,以便引起官兵的注意,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陷阱一:发票上不填品名而以一些字母或代码代替。 陷阱二:商家借口没有发票时,你应该要求一周后再取,以防止商家规定的“七日内 陷阱三:“三包”期内退货,发票上不注明退货日期。陷阱四:以经营者之间所用的购销合同代替发票。 陷阱五:借口向你提供了优惠、作了降价,如果再提供发票则要消费者承担税金。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可能是商家有意在逃税。 陷阱六:故意填错日期。陷阱七:不盖公章或与店名不符。 陷阱八:在发票上加盖“降价或打折产品、售出一律不退”等字样,试图混淆与处理商品的界限。(来源:解放军报第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