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乌鲁木齐市支队党委贯彻落实法规制度纪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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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22:05 解放军报 | |
卜武 许英杰 本报特约通讯员 张怀敏 武警乌鲁木齐市支队以法规制度落实促进基层全面建设,支队已经连续3年被总队评为先进支队,支队党委连续3年被评为先进党委。对此,这个支队党委“一班人”的体会是:把功夫下在平时。 学习培训制度化 今年6月,七中队党支部书记、大学生干部赛热乡第一次主持召开中队支委会就“卡壳”,支委会只开了5分钟。支队党委“一班人”由此反思:大学生干部虽然学历高、知识面宽,但党务知识掌握不够,党务工作能力明显偏弱。 支队党委在调查中还了解到,不懂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程序,以及把行政职务带进党内,用行政手段代替党支部领导等现象并非个别,甚至一些资历较老、工作能力较强的中队党支部书记,也有个人说了算、以碰头会代替支委会等违规倾向。 鉴于此,支队党委把法规制度的学习培训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相关内容按照“掌握共同的、熟悉常用的、牢记本职的、了解相关的”,纳入支队党委中心组、中队支委会学习计划。在党支部正、副书记培训班上,他们结合部队实际,系统学习有关法规制度。每逢党委成员有变化,他们都要组织学习相关内容。 工作程序规范化 97名立功受奖人员如何确定?支队政治处按惯例将立功受奖的条件、要求等通知所属单位,各单位按照基层推荐、机关审核等步骤上报支队党委。这时有人提出批评,认为程序上存在漏项。 支队党委对照《党委工作条例》、《政工条例》等法规,认为列入党委常委会的议题应当事先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下级党组织和官兵意见。为此,支队党委接受批评,决定暂缓上会研究。他们让政治机关将报批立功受奖人员名单呈送党委常委人手一份,并要求所属单位组织通报每名立功受奖人员的情况。党委明确规定,如果半数以上官兵持不同意见,名单将视为无效。这一举措组织、个人、群众三满意。 事后,支队党委进行反思:机关能不能按法规指导,基层能不能按法规运转,取决于工作程序有没有按法规制度规范。他们积极查找工作中有没有以办公会代替党委会,以个别通气代替党委会等倾向性问题,不打折扣地执行法规制度,坚决废止“土政策”、“土规定”。 检查指导经常化 支队党委书记王涛在基层蹲点时发现,两个中队党支部为体现对机关部署工作的重视,先后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等6个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为了能在支委会上有说头,时常为分管的小块工作打乱仗,影响了中队全面建设。王涛及时向党委报告了这一情况,“一班人”用法规制度衡量,对此坚决纠正并清理了11类繁杂重复的登记、统计本。 党委举一反三,在检查指导本级机关和所属单位落实法规制度的工作中动真的、来实的、碰硬的,对不按法规制度办事、变相搞“另一套”、热衷“出彩头”的单位进行严肃批评,4个依法抓基层、建基层的先进典型受到表彰。如今,支队党委通过采取各级自查、上级定期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进一步促成了上下一起学法规、知法规、用法规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