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修养须从寻常事抓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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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 06:20 解放军报 | |
两年前,笔者去某学院听课。上午九点多钟,教室里光线充足,然而仰首望去,数十管日光灯依然闪亮。对此,在场人员熟视无睹。授课的老教授进门见此情景,亲手将灯关掉。上课前,他向学员们提出一个问题:2001年,中央曾印发过一个《纲要》,你们知道名字么?没有一个学员能回答上来。老教授说,这就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他接着说,道德建设贵在具体,道德修养应注重寻常事……老教授的谆谆教诲,至今仍时常在耳畔回响。 所谓寻常事,往往是一些眼前熟悉、司空见惯的小事,但这些小事却最能反映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境界,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些基本道德规范的具体落实和体现。离开这些寻常小事,基本道德规范就很难落到实处。比如,如何做到“爱国守法”?其实,我们平常在公共场合的节电、节水,不损毁浪费公物,对损坏偷盗公物的行为给予制止和斗争等等,就是“爱国守法”规范在寻常事上的表现。当然,“爱国守法”的规范也可以用不寻常、甚至是非常壮烈的事迹来显现。然而在和平时期,他主要还是大量地体现在寻常小事上。 道德修养注重从寻常事抓起,笔者觉得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自律,二是他律。自律就是从自身做起,注重自我养成和自我约束。他律就是社会、单位、他人等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内容,适时以教育、舆论或评价的方式,注意从寻常事上对个人的言行给予规范和引导。就像上述老教授那样,对不讲公德的行为给以及时评价和引导,这种教育和评价联系实际,针对性强,触及当事人内心,具有很强的教育说服效果。然而归根结底,他律只是手段,是要以此达到加强自律养成的目的。 事物的质变必定有量的积累过程。一个人想在道德修养上达到高尚境界,就不应以善小而不为。从部门和单位来说,要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也必须把道德建设的切入点放到每个人在寻常小事的养成上。换言之,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就要从最基本、最基础的事情做起,以具体活动为载体,吸引人们普遍参与有益于个人修养的寻常活动。同时发挥舆论监督和道德评价的功能,对道德修养差的现象给予批评引导,对道德修养好的行为及时给予表扬宣传。这样做,才能增强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有效提高官兵的思想道德素养。 (《思想道德建设百题》专栏至此刊载结束。该栏目自2001年创办以来,围绕思想道德建设选题,共刊发文章一百篇。对广大读者对此栏目的关注,以及诸多作者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编者)(来源:解放军报第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