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笑过度起争执析法明理辨是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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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 06:35 解放军报 | |
本想和战友开个玩笑,不想却侵害了战友的合法权益。南京军区某部十连战士小胡为自己日前偷拍战友洗澡的行为懊悔不已。 前不久的一个周日,小艾打完篮球后直奔洗澡间。战友小胡想和他开个玩笑,便拿起相机偷偷跟在小艾的身后,待小艾洗澡时,迅速按动快门,给小艾拍了几张“写真”照。发现自己洗澡被偷拍,小艾急忙穿上衣服,要求小胡销毁胶卷,小胡却说小艾太小气,开不起 陈指导员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组织官兵在第二天的法制教育课上就此事各抒己见。有的战士说,战友之间开开玩笑可以活跃连队生活,没有必要太较真;也有战士认为开玩笑要有个度,否则就容易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针对战士们的不同意见,陈指导员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大家学习,使大家明白了小胡的行为,侵害了小艾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理应停止侵害和赔礼道歉。经过教育,小胡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恳地向小艾赔礼道歉,并当面将胶卷予以销毁。(许小康) 就事论法 殷飞 违法“玩笑”开不得 战友之间开开玩笑能活跃气氛,增添快乐,但开玩笑并非百无禁忌,而应有一个“度”,否则就有可能导致违法违纪,甚至会构成犯罪。 如何把握开玩笑的“度”呢?首先,不能扰乱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比如上飞机就不能谎称包里有违禁物品,否则就会扰乱民航的管理秩序和安全飞行;第二,不能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姓名权,以及法人的名誉权和名称权等合法权益。否则,就应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危害的大小等情形,承担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就本例而言,小胡趁小艾洗澡时进行偷拍,虽然是出于开玩笑的目的,但在客观上对小艾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构成了侵害。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理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的民事法律责任。 据了解,在一些单位,战友之间因滥开玩笑或搞恶作剧而引发矛盾纠纷的事时有发生,如有的战士给有生理缺陷的战友起外号,有的战士将战友个人或家庭的隐私作为打闹取乐的笑料……这些行为违反了民法的有关规定,侵害了战友的人身权益,不利于战友之间的团结。因此,战友之间无论做什么事情,一定要把握好法纪这个“度”。(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