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规定:中小学教师将享受公务员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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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14:10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30日消息 据浙江日报报道,今后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将享受当地政府出台的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所需经费由财政承担。这是浙江省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作出的规定。 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政策将保证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收入稳定,教师队伍稳定了,全省孩子念好书就有保证了。 据了解,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的做法在浙江省萧山、富阳等地已先行一步。随着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浙江省教师待遇不断提高,收入稳步增长,但总体收入与公务员还有差距,并且城乡教师的收入也有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队伍稳定和素质提高。而该决定的出台无疑将使这种局面发生改观。(编辑言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