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评论:加强预备役官兵管理军地需一起用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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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 23:56 中国国防报 | |
纳新武 谭显伦 预备役官兵的管理,是预备役部队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衡量预备役部队管理水平的标尺,也是衡量军地协同抓部队建设的一个尺度。实践证明,预备役官兵寓兵于民,兵员管理必须依靠军地双方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才行。在这方面,近年来各地虽然都下了很大的功夫,也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但在部分地区和单位,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 一是军地双方协同管理的制度不够健全。预备役部队是双重领导,预备役官兵分散多、聚合少。这种不同于现役部队的兵员结构,决定了预备役官兵的管理必须要由军地双方共同承担。但现实中,预备役官兵只有在部队集中训练、整组时才由部队进行管理,部队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在官兵离营期间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而目前许多地方还没有出台配合部队抓好预备役官兵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导致预备役官兵离营时很难处于管控之中。 二是没有形成有效的交流激励机制。在预备役部队中,预备役官兵一般情况下少有晋职晋衔的机会,而不少地方也没有把预备役官兵在部队工作成绩的大小,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因而影响到了预备役官兵参与部队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由上可见,要落实从严治军要求,抓好预备役官兵的管理,当前迫切需要军地协同,密切配合,从多方面入手,把预备役官兵的管理纳入部队建设的整体规划,纳入地方干部人事及劳动用工制度的总体规划中,以确保预备役官兵在部队全面建设中作用的有效发挥。 要完善军地双重管理机制。预备役部队要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协商,共同研究制定一些实在管用的措施,比如通过建立和落实预备役官兵逐级管理制度、预建党组织生活制度、培训制度、上岗办公制度、述职制度、重大情况通报制度以及定期联系制度等,使管理工作尽快走上“纳入组织管,依法照章管、军地共同管、按级负责管”的轨道。 要制定双重管理的激励措施。对在预备役部队服役期间成绩突出、军事技能熟练、服从部队管理、热爱预备役工作、同时在地方的工作和各方面的表现都很优秀的预备役官兵,预备役部队应进行相应的表彰奖励。同时,应把预备役官兵履行部队职责的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政绩考核范围,由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评定,提交地方组织、人事等部门备案参考。在同等条件下,对部队贡献较大的预备役官兵可优先提拔使用,以此调动他们关心、热爱、参与预备役部队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