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增修条款 外籍配偶“归化”需具中文等语言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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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 10:40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18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行政院”院会昨通过有关条文修正案,增订未来外籍人士申请归化“中华民国国籍”时,须具备如“国语”(中文)等基本语言能力及“国民”权利义务基本常识。相关测试及收费标准,仍待“内政部”订定。 目前台湾外籍配偶人数已达三十二万人次,但常因语言隔阂而无法融入。“内政部”解释称,提出新的修正草案,主要是规范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士申请归化“中华民国国籍”时 “行政院”发言人陈其迈表示,这些基本语言能力及“国民”权利义务的基本常识,其认定标准仍须由“内政部”订定,因此外籍配偶未来可能必须通过考试才能归化“中华民国国籍”。 不过,对于“内政部”的此项提案,外界质疑外籍配偶须通过语文能力测试后才能入籍,违反人权。(潇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