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士兵之窗:给即将退役的老兵提个醒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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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 11:32 新华网 | |
一年一度的老兵复转工作即将展开,此时服役期满的老兵思想比较活跃,尤其关心退役后的就业问题。在这里,笔者想给即将退役的老兵们提个醒儿。 写“自荐信”别忘保密。退役前夕,有些老兵开始寻找自己将来的就业门路,有些按照媒体刊登的招工广告或经亲朋好友介绍,主动与一些用人单位取得联系。为了展示自己的才能和素质,不少老兵通过写“自荐信”的方式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这种方式本身无可 外出打工应先回乡报到。有的老兵在退役之前就已经联系好了用人单位,有的老兵干脆决定一退役就到经济发达地区打工,从而出现了个别老兵退伍不先回乡报到,直接外出打工的现象。这样做既造成家乡民政部门不知老兵本人是仍在部队服役还是已经退役,又造成亲人为他们提心吊胆。因而,老兵退役后,应首先回家乡民政部门报到,到武装部进行服预备役登记,如果是党员,还需要到组织部门转交组织关系,然后再外出打工不迟。 切莫自带档案。个别老兵为了退伍后择业方便,违反规定把个人档案带在身上,拿着档案到处找工作。这样做的后果,一是容易把档案弄丢,二是容易因档案内容外泄造成失密,三是给地方民政部门的接收工作带来困难。此外,部队军务部门也应加强士兵档案管理,不能违反规定直接将档案交给退役士兵自己携带。 选择职业要慎重。现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上的招工广告五花八门,而且有些招工单位的广告词说得十分诱人。退伍老兵,在选择岗位时一定要避免上当受骗。一是要了解招工广告的真实性。可通过咨询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企业工委等部门,确认该企业是否存在,弄清企业是否正在扩大规模、招聘员工,防止被假企业坑蒙拐骗;二是要吃透用工合同的内容。不要随意与企业签约,要问清合同每项条款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有必要,也可请律师帮助自己弄清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录用和解聘原则等内容,只有在吃透合同内容的基础上,才可与用人单位正式签约。作者:张凤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