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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印章:止戈为武的和平观

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 12:21 舰船知识网络版

      声明:本文为中国孙子兵法研究会供《舰船知识网络版》独家稿件。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战争,自古以来就是“人类互相残杀的怪物”。但是,处于不同文明时代的人们,互相残杀的目的则各不相同。古代某些强大的游牧民族,“人习战攻以侵伐”,把掠夺和征服视为自己的“天性”,铁骑所至曾血溅亚欧两个大陆。近代的殖民主义列强,以掠夺殖民地
为自己的“生命”,炮鉴无所不及,曾把全世界瓜分净尽,直至爆发两次世界大战,屠杀亿万生灵。与这种“弱肉强食”的野蛮战争观完全相反,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酷爱和平,奉行着“止戈为武”的和平观。

  生活在古代农业文明摇篮里的中国,早在远古仓颉造字之时就对使用武力的行为做出了独特的界定——“止戈为武”。《说文》:“武,从止从戈。”意即使用武力达成武功的唯一目的,就是制止干戈以实现和平。这一界定,既是中华民族的战争观,也是中华民族的和平观,而归根结底是和平观;因为使用武力的原因、动机和目的都是为了和平,而不是为了掠夺、侵略和征服。正如古人所言:“仓颉作书,止戈为武。圣人以武禁暴整乱,止息干戈,非以为残而兴纵之也。”(《汉书·武五子传》)

  这一和平观既体现在中国历代战争实践中,也体现在中国历代兵书理论中。不仅给历代兵书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而且决定着兵书理论的走向,是中国古典兵学文化要旨的真正所在。

  一、“礼义之邦”——“止戈为武”的和平基因

  中华民族之所以酷爱和平,坚奉“止戈为武”的和平观,其因盖出于源远流长的古代农业文明。

  中国古代农业,肇始于上古传说的神农氏教民播种五谷,奠基于氏族社会末期的大禹治水。在此后数千年内,既创造了高度的物质文明,又创造了高度的精神文明。从四大发明到五大古都,从万里长城到丝绸之路,从秦始皇陵兵马俑到数不尽的国宝奇珍,都是物质文明的历史见证。在浩如烟海的“经史子集”文献中,有充满辩证思维的阴阳五行的哲学;有异彩缤纷的诸子百家的学说;有“效天法地”、“厚德载物”、“以仁为本”、“重义轻利”的人伦理念;有礼乐文明、先“小康”而后“大同”的理想信念;有“不偏不倚”、直行中庸的品行准则;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价值取向观,以及忠孝节烈的道德观、仁义礼智信的素质观、温良恭俭让的修养观等等,都是精神文明的光辉亮点。因此,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以文明礼义之邦而著称。

  文明礼义之邦,既不需要掠夺他人的财富,更不需要仰赖对殖民地的奴役而过活。恰恰相反,它最需要的是社会稳定,政治清明,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最怕的是天灾人祸,战乱频仍,生灵涂炭,田园荒芜。因此,中华民族与生俱来就渴望和平而憎恶战争,尤其憎恶穷兵黩武。《左传》说:“夫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也。”(《隐公四年》)《老子》说:“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第二十六章》)《孙膑兵法》说:“夫乐兵者亡,而利胜者辱。兵非所乐也,而胜非所利也。”(《见威王》)《太白阴经》说:“先王之道,以和为贵;贵和重人,不尚战也。”(《贵和篇》)这些论述都反映了热爱和平与“自古知兵非好战”的理念。身经百战而登上皇帝宝座的东汉光武帝刘秀,在晚年日夜给群臣讲论六经,绝口不言兵事。当臣下提议大举兴兵攻灭北匈奴时,他长篇引证《黄石公记》的“德政”予以严词拒绝。当太子刘庄向他请教攻战问题时,他说:“昔卫灵公问陈(阵),孔子不对,此非尔所及。”(《后汉书·光武帝纪》)他一心用“柔远能迩”的“德政”怀柔天下,企图给后世留下一个永无战争的太平盛世。这就是中国人对和平的执着追求。

  但是,文明礼义之邦也同样生活在古代阶级对立和内外冲突之中,压迫与反压迫、掠夺与反掠夺、侵略与反侵略的战争实难避免。因此,热爱和平憎恶战争的中华民族,从“爱”与“憎”中激发出“止戈为武”的声音:“以战止战,虽战可也。”(《司马法·仁本》)“以杀去杀 ,虽杀可也。”(《商君书·画策》)“兵以销兵,然后兴兵;战以止战,然后合战。”(《投笔肤谈·本谋》)“兵以戢乱,非为乱也。”(《明太祖宝训·谕将士》)也就是说,“止戈为武”的出发点和归宿,完全在于“止战”、“去杀”、“销兵”、“戢乱”的和平目的。

  这就是“止戈为武”的和平基因。它反映了文明礼义之邦的根本利益和要求,是主导中国古典兵学的灵魂。

  二、“仁义之师”——“止戈为武”的根本原则

  正由于“止戈为武”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和平,所以达成这一目标的战争和军队则只能是“仁义之师”。不论战争或军队,在历史上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既能禁暴诛乱,保国安民,捍卫和平,促进历史的发展和进步;也能制造暴乱,祸国殃民、破坏和平,破坏历史的发展和进步。正如古人所云,用兵“譬之若水火焉,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吕氏春秋·荡兵》)古老文明的中华民族,要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因此才大讲特讲“仁义之师”,用以确保“止戈为武”的和平目标得以实现。

  世界上最古老的哲学《周易》,其《师》卦开篇第一句就指出:“师,贞,丈人,吉,无咎。”这里的“师”,指的是兴兵作战;“贞”,指的是战争本身的性质必须正义;“丈人”,指的是军队统帅必须德高望重而老谋深算;“吉”,指的是顺利成功;“无咎”,指的是不发生有害的行为和后果。短短七个字,揭示了“仁义之师”的基本原则,表明了对战争和军队的严格要求,一字一句都离不开文明礼义之邦的理念、道德和规范。

  所谓“仁义之师”,最首要的原则就是坚持正义战争。何谓正义战争?按文明礼义之邦的理念,大致有三类。其一,就是有利于和平、发展和进步的战争。《左传》宣公十二年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也就是说,战争的历史功能和作用,就是制止暴乱、实现和平、保持强大、巩固胜利、稳定社会、团结人民、发展生产。这七条在历史上被称为武功“七德”,与“止戈为武”的本义一脉相通,若合一契。符合这“七德”便是正义战争,违反这“七德”则是非正义战争。中国历代统一战争都是这“七德”的体现,因而受到历史的肯定。而历代诸侯分裂割据之战都违反这“七德”,所以古人说“春秋无义战”。其二,就是顺应民心的战争,即古人所谓“吊民伐罪”的战争。这类战争的实质就是要推翻暴君暴政的统治,表面上有“犯上作乱”之嫌,而本质上与“止戈为武”的目标完全一致。因为文明礼义之邦所要求的是明君、贤臣的开明政治,而暴君暴政所带给天下的是动乱不宁,民不聊生。因此,《周易·革》卦说:“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孟子说:“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叛)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孟子·公孙丑下》)孟子还说:“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可见文明礼义之邦的理念,并不排除“止戈不武”的“革命”。正像历代农民起义战争那样,推翻暴君暴政的统治之后,才能有天下的安宁。其三,就是反对以强凌弱、以大欺小、以众暴寡的自卫战争。这一思想以墨家和道家最为鲜明。墨子倡导“兼爱”,老子大谈“无为”,都期望天下和平而无争。但面对春秋战国纷乱的现实,墨子力主“非攻”而“救守”,老子强调“抗兵相加,哀者胜矣”(《老子本义·第五十八章》),都把和平自卫视为抗击掠夺和侵略的根本手段。这一主张,后来成为中国古代抗击游牧民族掠夺和近代抗击东西方列强侵略的主导思想。

  所谓“仁义之师”,另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执行战争任务的军队,必须文明而威武。文明用来保护人民和团结内部;威武用来打击敌人,确保胜利。孙子所谓“令之以文,齐之以武”(《孙子兵法·行军篇》),就是强调把文和武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建设一支文明威武之师。这是全部中国古典兵学中建军思想的纲领。何谓文?何谓武?曹操注《孙子》指出:“文,仁也;武,法也。”也就是说,文,指的是用仁义道德教育军队,提高政治素质;武,指的是以法治军,信赏明罚。文和武在这里虽然是辩证的统一,相辅相成,但最耐人寻味的是文。武是一切军队固有的特点和要求;而文则不同,只有文明礼义之邦的军队,奉行“止戈为武”的宗旨,才能提出这个问题,并将其视为军队建设的根本。《孙膑兵法》说:“德行者,兵之厚积也。”(《篡卒篇》)就是指仁义道德是军队建设的深厚基础。又说:“……(原文残缺)孝弟良五德者,士无壹乎,虽能射不登车。”就是指每一个战车上的甲士,都必须是仁义道德的表率。只有用仁义道德武装起来的军队,才能真正称得上是“仁义之师”。这样的军队才能忠贞受国,英勇不屈,就像伟大爱国诗人屈原在《国殇》中所悼念的那样:“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才能有一个良好的内部关系,将军“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孙子兵法·地形篇》)。才能真正爱护人民,“冻死不拆屋,饿死不卤掠”(《宋史·岳飞传》)。才能善待敌国的军民和俘虏,“不杀老弱,不猎禾稼,服者不禽,格者不舍,犇命者不获”(《荀子·议兵》);“敌若伤之,医药归之”(《司马法·仁本》)。这样的“仁义之师”,在历史上确实难能多见。与近代殖民主义在美洲的种族灭绝的行径相比,与德国法西斯主义在二战期间大设集中营的做法相比,与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期间的“三光政策”和南京大屠杀的暴行相比,与不久前美军在伊拉克的“虐囚”丑闻相比,简直不可同年而语。但这并不表明东西方的人性有什么不同,而是文明时代不同、战争目的不同而导致军队性质和行为不同的结果。当然,无庸讳言,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军队暴行的现象,如战国后期的秦军秦将,动辄屠城坑俘。但那并不代表中原文明礼义之邦的主流,更不代表中国古典兵学的本质,而是中国古代西部地区,杂有浓厚的游牧民族的传统之风所致。

  三、“权谋”制胜——“止戈为武”的用兵之术

  古老文明的中华民族,在春秋战国以前,不仅在政治上大讲仁义道德,而且在两军阵前也讲礼让之风。如所谓“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不以阻隘,……不鼓不成列”(《左传》僖公二十二年),以及“义兵不用诈谋奇计”(《史记·淮阴侯列传》等等,都是这种礼让遗风的余绪。这种作法显然有悖于军事常识,不合于战争规律,吃亏的总是礼让的一方,得意的则是不让的一方,因而逐渐被春秋时代大量的战争实践所否定。

  自从《孙子兵法》问世后,大讲“兵者诡道”、“兵以诈立”、“奇正之变不可胜穷”,“权谋”制胜的思想遂得以确立。这一思想打开了人类的智慧之门,揭示了大量用兵规律,实现了中国古典兵学史上的一大革命,受到古今中外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的高度赞誉。但与此同时,上起先秦下迄明清,对孙子“权谋”制胜思想的否定亦大有人在,各种抨击之声未绝于耳。有的说“权谋倾覆,未免盗兵也”(《荀子·议兵》);有的说孙子“有余于权谋而不足于仁义,能克敌制胜为进取之图,而不能利国便民为长久之计”(《将鉴论断·孙武》);有的说“兵流于毒,始于孙武。其言舍正而凿奇,背义而依诈”(《孙子参同小引》)。所有这些,都是对孙子的莫大曲解。

  其实,仁义道德、礼乐文明,是中华民族的理想所在;“止戈为武”、天下和平,是仁义道德、礼乐文明不可缺少的前提环境;诡诈用兵、“权谋”制胜,是“止戈为武”、天下和平的方法、手段和保证。这就是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关系,环环相扣,不可分割。尤其当天下动乱之时,“权谋”制胜便成为关键,有了胜利才有和平,有了和平才有仁义,否则一切都将落空,这是清清楚楚的事情。因此,那种把“权谋”“诡道”与仁义道德分割开来的观点,认为孙子大讲“权谋”“诡道”就是否定仁义道德的观点是片面的形而上学,根本不能成立。

  这个问题早在西汉末年就已经有了正确的结论。当时西汉政府经过大规模搜集整理天下所有的兵书,将其分为“兵权谋”、“兵形势”、“兵阴阳”、“兵技巧”等四类。四类之中以“兵权谋”为首,“兵权谋”中以《孙子兵法》为首,从此确立了孙子的兵学鼻祖地位。并对“兵权谋”做出了如下的结论:“权谋者,以正守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兼形势,包阴阳,用技巧者也。”(《汉书·艺文志》)这个结论中的“以正守国”,指的是要用正道来治理国家,也就是要有进步的政治、开明的政治、仁义道德的政治、受人民群众欢迎拥护的政治。我们由此可知,孙子在论述决定战争胜负因素的“五事”和讨论战争决策的“七计”时,为什么把“道”放在首位,要求“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孙子兵法·计篇》)?就是把进步而开明的政治作为进行战争的根本基础。这里当然包括了仁义道德在内,说孙子“不足于仁义”、“不能利国便民为长久之计”是没有根据的。这个结论中的“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是“兵权谋”家的最主要特点。它表明政治和军事各有自己的不同规律,政治上讲仁义道德,军事上讲“权谋”制胜,二者的作用能互相转化,而二者的运用则不能互相替代。“权谋”制胜反映了战争的根本特点和规律,运用它就能打胜仗,离开它就会打败仗,所以说它是“止戈为武”的用兵之术。用它打了胜仗,赢得和平,才能更好地为仁义道德的政治服务。把“权谋”制胜的运用说成是“盗兵”、“兵流于毒”、是“舍正而凿奇,背义而依诈”,完全是错误的看法。正如明人赵本学所言:“兵之为凶器,不可以妄用也,则有法。其事起于斗智角力也,则其法不得不资于权谋。用兵而不以权谋,则兵败国危而乱不止。君子不得已而用权谋,正犹不得已而用兵也。用之合天理则为仁义,合王法则为礼乐。”(《孙子兵法校解引类·孙子书序》)此外,《汉书·艺文志》的结论中“兼形势,包阴阳,用技巧”,表明“兵权谋”家不仅有自己的特点,而且还兼容了“兵形势”家、“兵阴阳”家、“兵技巧”家的优点和长处,因而是中国古典兵学的真正代表和最高代表。

  四、“不战而屈人之兵”——“止戈为武”的最高境界

  以《孙子兵法》为最高代表的中国古典兵学,虽然揭示了许多战争规律,阐述大量“权谋”“诡道”的用兵之法,诸如“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出奇制胜”、“避实击虚”,“并敌一向,千里杀将”,“藏于九地”、“动于九天”,“决积水于千仞之溪”、“转圆石于千仞之山”,“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等等,都是无比凶险的战法,不胜枚举。但是,所有这些既不是孙子的本意和初衷,也不是孙子的核心。孙子的本意、初衷与核心只有一个,即“不战而屈人之兵”。他在《谋攻篇》中说:“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段论述表明,孙子把“不战而屈人之兵”视为最高原则,不论战略、战役或战斗,大自对敌全国全军,小至对敌一卒一伍,都要贯彻这个原则。不仅孙子如此,还有其他一些兵家、兵论,如《六韬·发启》所谓“全胜不斗,大兵无创”;《六韬·军势》所谓“善战者不待张军,善除患者理于未然,善胜敌者胜于无形,上战无与战”;《尉缭子·战威》所谓“道胜”;《淮南子·兵略训》所谓“义兵之至也,至于不战而止”;《汉书·刑法志》所谓“善师者不陈,善陈者不战”等等,都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翻版。

  “不战而屈人之兵”真的很灵吗?其实未必。因为它不仅仅决定于实力,而且决定于意志。当敌对双方处于某种相对均势时,“不战而屈”就不大可能。当出现一方绝对优势,一方绝对劣势局面时,“不战而屈”虽有可能,但不是必然。只有绝对劣势的一方意志完全瓦解,“不战而屈”才会成为事实。而决定意志的因素却十分复杂:有的受阶级、民族、国家利益的左右,甘愿牺牲;有的受真理正义的感召,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有的受性格、名节、操守的制约,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有的受复仇心理的支配,死而后已;有的受特殊传统的影响(如古希腊斯巴达士兵),没有屈服的可能;有的受特殊精神的蛊惑(如疯狂的沙文主义、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死而不屈。因此,“不战而屈人之兵”,在人类古代战争史上和近代战争史上,并不是很普遍的现象。

  既然如此,为什么以孙子为最高代表的中国古典兵学,特别强调“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思想呢?这是生活在文明礼义之邦的中华民族的善良愿望、仁义心肠、和平理念的最集中的反映。战争的最大破坏莫过于经济,“兴师十万,日费千金”。如能“不战而屈人之兵”,早一天结束战争,岂不是大快人心,善而又善!战争的最大灾难莫过于死人,“出门无所见,白骨遮平原”,惨不忍睹。而“间于天地之间,莫贵于人”,如能“不战而屈人之兵”,那怕少死一人,那也是仁人君子的至愿,岂能不汲汲而求!战争的最大危害莫过于天下动乱,四海分崩。“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如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尽快地“止戈为武”,实现和平,岂不是造福于天下,功德无量,又何乐而不为!正是积于这种善良的愿望,仁义的心肠,和平的理念,孙子才把“不战而屈人之兵”写进了兵书,成为“止戈为武”的最高境界,让人们在有一线和平希望的情况下,就要锲而不舍地去追求。

  五、“不得已而战”——“止戈为武”的最终选择

  由于“不战而屈人之兵”往往可望而难及,而中国古代社会又生活在各种内外矛盾和冲突之中,战争总是有违于人们的和平愿望而不时发生,因此,中国人民不得不做出“不得已而战”的最终选择。《司马法·仁本》说:“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谓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孙子兵法·火攻篇》说:“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吕氏春秋·论威》说:“凡兵,天下之凶器也;勇,天下之凶德也。举凶器,行凶德,犹不得已也。”《经法·称》说:“兵者,不得已而行。”《投笔肤谈·本谋》说:“凡兵之兴,不得已也。”这些论述表明,“不得已而战”,是中国古典兵学家们所公认的思想。这一思想是和中国历史上所有一切为和平而战的正义战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中国历史上曾发生多次大规模的统一战争和平叛战争,每一次都是不得已的选择。没有统一就没有和平,这是从古至今全部中国历史都已证明了的事实。仅从春秋到战国,天下就已纷争五百多年,“诸侯力政,强侵弱,众暴寡,兵革不休,士民罢敝”(《过秦论中》)。各诸侯之间既不能和平共处,又不能和平统一,所以才使秦代统一战争被迫地提到了历史日程。秦始皇吞灭六国后曾回忆说,他所以灭韩,是因为韩国背约,“与赵、魏合纵叛秦”;他所以灭赵,是因为赵国背盟,“反我太原”;他所以灭魏,是因为魏国“与韩、赵谋袭秦”;他所以灭楚,是因为楚国叛约,“击我南郡”;他所以灭燕,是因为“燕王昏乱,其太子丹”派荆轲到秦宫搞行刺;他所以灭齐,是因为齐王“绝秦使,欲为乱”。这些具体理由虽然有的是强词夺理,但当时战国七雄之间今日合纵,明日连横,朝秦暮楚,反复无常则完全是事实。因此,秦代统一战争不仅是历史发展的潮流所迫,也是当时的具体形势所迫。此后历代王朝的统一战争无不如此,都是“不得已而战”。至于历史上的一些平叛战争,如汉平“七王之乱”、清平“三藩之乱”等等,都是地方势力坐大之后,联合挑战中央,中央政府不得不应战,更是不得已而为之。

  中国历史上曾发生多次大规模农民起义战争,每一次都是广大农民走投无路,被逼上梁山,不得不拿起武器,振臂一呼,拼死一战。结果对铲除暴政、政朝换代、促进国家的重新统一、和平、繁荣、昌盛做出了历史贡献。如西初期到中期的一百多年内,统治者口里念念不忘秦末农民大起义所引发的历史经验和教训,长期奉行轻徭薄赋、休养生息、重农贵栗、减租免租的惠民政策,从而促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封建盛世的到来。后来的唐代盛世和清代盛世也都是经历农民大起义之后形成的。

  中国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多次中华民族内部的大规模民族战争,如两汉反击匈奴的战争,隋唐反击突厥的战争,清代平定准噶尔的战争等等,也都是“不得已而战”。这类战争发生的原因在于北方游牧区对中原农业区有很大的经济仰赖性和财富猎取欲,常常铁骑南下;中原农业区不得不大修长城或大举反击。这类战争的本质属于中华民族内部中原农业区与周边非农业区的统一问题,所以其结果才导致了各民族的进一步团结、合作与融合,导致了国家的空前统一与和平。

  中国自明代抗倭开始出现反侵略战争,至近代东西方列强大举入侵而使反侵略战争之火燃遍中华大地,直到抗日战争胜利才结束了反侵略战争的历史。所有这些反侵略战争,毫无例外地都是“不得已而战”,都是为和平而战,都是无比正义的战争。没有近代反侵略战争的胜利,尤其是抗日战争的胜利,就不可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今天的独立、尊严、统一与和平。

  总之,古代与近代的全部战争实践都表明,“不得已而战”,是中华民族“止戈为武”的和平观的最终选择和关键选择,是中国古典兵学中的一个精华。只有遵循这样的选择,才能把战争引入和平、进步和正义之途,从而造福于人类。一旦离开这样的选择,就会把战争引入侵略掠夺、弱肉强食的邪恶之路,给人类带来莫大的灾难。这样的选择不仅适用于古代和近代,而且同样适用于今天。

  今天的世界早已进入后工业文明时代、高科技时代、信息时代和经济全球化时代,和平与发展早已成为当代世界的主题。但是,当今人类仍然面临着霸权主义、恐怖主义和民族分离主义对和平的威胁,仍然需要用“不得已”三个字来选择战争与和平,用“不得已”三个字量己恕人。这样才能有利于对霸权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离主义开展有理有利有节的积极斗争,消除其历史根源、现实根源和思想根源,促进全人类的和平合作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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