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义务兵优待金标准7月起开始上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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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 10:56 北京晨报 | |
北京市财政局昨天发布消息,从7月起,北京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城镇户口入伍的义务兵按每年1万元进行优待,农村户口入伍的义务兵按每年不低于4200元进行优待。 优待金发放对象为北京市入伍的义务兵以及考入外省市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北京籍大学生在当地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发放期限为两年。义务兵优待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区县财政负担。具体标准为:1、城镇户口入伍的义务兵按每年1万元进行优待。2、农村户口入伍的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