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广岛高等法院作出对中国劳工赔偿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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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 16:28 新华网 | |
新华网东京7月9日电(记者 吴谷丰) 日本广岛高等法院9日否决了广岛地方法院作出的驳回5名中国劳工及死亡劳工家属赔偿请求的一审判决,判处西松建设公司向每一名原告支付550万日元(1美元约合108日元)的赔偿,总金额达2750万日元。这是日本的高等法院首次对中国劳工赔偿诉讼案作出赔偿判决。 据共同社报道,广岛高等法院审判长铃木敏之在法庭上指出,西松建设公司强掳中 2002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西松建设公司应负法律责任,但鉴于事件发生的时间已超过20年民法所规定的赔偿请求权期限,故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为此,5名原告向广岛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