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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高官:中国亟需建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

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 10:10 中新社网站

  中新社南京七月五日电(陈玮)中国海事局高层官员今天在此间表示,加快建立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已迫在眉睫。

  中国海事局副局长徐国毅在江苏海事高层国际论坛上表示,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相继制定出台了海洋环境保护和防止船舶污染的法律法规,还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行业环保规范和标准,中国海洋环保逐步进入了法制管理轨道。

  中国是航运大国,也是石油进口大国,中国自一九九三年从石油出口国转为石油进口国以来,石油进口量不断上升,二00三年中国石油进口量已突破一亿吨。预计今后石油进口量还将进一步增大。石油水上运输量的增加,使船舶发生溢油事故的风险也不断增加。

  与会的海事专家指出,中国有大量的单壳油船、老龄油船从事沿海、内河运输,存在着潜在的污染事故的威胁,专业清污队伍、应急清除设备、设施和清污手段还不能满足需要,船舶强制保险实施面不够广,石油货主还没有承担油污风险和赔偿责任等问题。

  专家认为:从国际上看,解决油污损害赔偿问题大多采用船舶强制油污保险和石油货主摊款设立国际油污赔偿基金来解决。这种做法已被实践证明是科学和行之有效的,得到了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可。

  中国国家海事局表示,通过调研和科学测算,在中国实施船东、货主共同承担船舶油污赔偿的机制是可行的。有关部门已初步制定了“油污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并将通过修改“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对建立油轮强制保险制度进行立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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