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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退伍安置配套政策规定退役士兵不得安排下岗

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09:56 中国国防报

  本报讯 杨贡斌、特约记者朱玉生报道:6月中旬,南京市政府对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出台配套政策:不得将退役士兵安置到发不出工资的单位,更不能让他们上岗不久就下岗。

  该政策规定,接收单位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应给予一年以内的熟悉业务的时间。在合同期内,非具法定情形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上岗的
,从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退役士兵上岗后企业破产、倒闭或停产、半停产的,要优先安排再就业,生活困难的要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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