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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主席与乌总统会谈 中乌发表联合声明

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 07:49 解放军报

  6月15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杜尔门国宾馆与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举行会谈。新华社记者王岩摄

  新华社塔什干6月15日电(记者车玉明、陈俊峰)国家主席胡锦涛15日上午在杜尔门国宾馆与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举行会谈并签署关于进一步发展与加深两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两国元首对会谈成果一致表示满意,对中乌友好合作的美好前景充满信心

  卡里莫夫在国宾馆总统楼前广场为胡锦涛举行了欢迎仪式。军乐队演奏两国国歌后,胡锦涛在卡里莫夫的陪同下检阅了乌兹别克斯坦军队仪仗队。

  随后两国元首举行了会谈。他们首先谈到了1995年胡锦涛对乌兹别克斯坦的访问。当时他与卡里莫夫就许多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谈。卡里莫夫说,那次访问对两国关系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胡锦涛对时隔9年再次访问乌兹别克斯坦感到高兴,他祝愿乌兹别克斯坦人民在建设国家的进程中取得更大成就。

  在谈到双边关系时,胡锦涛指出,中乌1992年建立外交关系以来,双边关系一直稳步发展。政治上,双方保持密切的高层交往,建立起高水平的互信;经济上,各领域的务实合作全面展开,取得可喜成果;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双方共识日趋增多,协作富有成效。两国已建立相互尊重、彼此信任、平等互利的友好合作关系。胡锦涛说,中国视乌兹别克斯坦为真诚的朋友和可信赖的伙伴。我们愿与乌方共同努力,推动两国各领域的合作稳步发展,不断把双方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推向前进。为此中方建议:第一,继续保持高层交往势头,增进相互了解,扩大共识,为两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创造良好政治条件;第二,在双边和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框架内密切配合,标本兼治,推进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的合作,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第三,不断优化双边贸易结构,重点推动交通、能源、通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合作,鼓励相互扩大投资,提高两国经贸合作的整体水平;第四,加强文化交流,架设沟通两国人民心灵和感情的桥梁。胡锦涛表示深信,通过双方共同努力,中乌友好合作伙伴关系将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卡里莫夫说,乌中睦邻友好源远流长,我们对伟大的中国人民在现代化进程中取得的巨大成就感到欢欣鼓舞,对中国为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作出的特殊贡献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胡锦涛主席的访问是两国关系史上的重大事件,必将有力推动乌中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全面发展。他重申乌方致力于发展对华全面友好合作,表示完全赞同胡锦涛提出的四点建议,认为这些建议与乌方的设想相一致,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目标。卡里莫夫特别提到,乌中在打击“三股势力”和许多重大国际问题上有着共同利益和看法,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卡里莫夫重申乌兹别克斯坦坚定地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

  两国元首还就中亚地区形势和上海合作组织机制建设等问题深入交换了看法。

  会谈后,胡锦涛和卡里莫夫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与加深两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这是胡锦涛这次访问最重要的政治文件,是指导两国关系发展的法律框架。双方还签署了两国公司在石油天然气领域开展互惠合作、双方合作建设塔什干孔子学院协议、中乌司法部合作协议和中乌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等文件。

  签字仪式后,两国元首共同会见了记者,介绍了会谈情况和双方达成的共识,一致表示将共同推动两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国务委员唐家璇和乌兹别克斯坦副总理阿齐莫夫等参加了会谈。

  新华社塔什干6月15日电(记者车玉明、陈俊峰)正在乌兹别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的国家主席胡锦涛15日下午向哀伤母亲纪念碑敬献了花圈。哀伤母亲纪念碑是乌兹别克斯坦政府为纪念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牺牲的烈士和为争取祖国自由和独立而献身的人们修建的。碑前燃有长明火,两侧木雕长廊的铜质纪念簿上镌刻着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牺牲的乌兹别克斯坦公民的名字。

  胡锦涛还参观了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历史博物馆。这是中亚地区最大的博物馆之一,馆中陈列着反映乌兹别克斯坦历史的珍贵文物。

  当晚,胡锦涛主席和夫人刘永清出席了卡里莫夫总统夫妇举行的欢迎宴会。

  乌总理米尔济亚耶夫陪同胡锦涛敬献花圈和参观。

  新华社塔什干6月15日电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15日在塔什干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与加深两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与加深两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伊·阿·卡里莫夫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二○○四年六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对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两国领导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进一步发展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广泛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坦诚地交换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

  基于进一步发展和加强两国长期稳定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共同愿望,

  重申,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其它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以及两国达成的协议基础上扩大和深化两国各领域互利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地区与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

  声明如下:

  一、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各领域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对中乌两国和两国人民不断加深的友好关系与相互理解表示满意,愿继续全力巩固两国关系,不断充实新的内容,落实两国业已达成的各项协议。

  双方重申愿继续保持两国高层和各级别的定期政治对话与磋商,及时就双边关系和重大的国际问题交换意见。

  二、双方将继续坚定支持对方为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所作的努力。这是双边关系重要的组成部分。

  双方不参加任何有损于对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集团,不采取任何此类行动,包括不同第三国缔结此类条约。双方不允许第三国利用本国领土损害另一方的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

  双方不允许在本国领土上成立和存在旨在损害另一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组织和团体。

  三、乌方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乌政府不与台湾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反对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企图,反对“台湾独立”。

  中方对乌兹别克斯坦为加强中亚地区安全、稳定与合作所作的努力表示赞赏。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经贸和金融投资合作对全面推进两国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双方重视并将继续扩大和深化两国在上述领域的合作。

  双方认为,经贸、金融和投资领域的互利合作具有巨大潜力,强调必须根据两国各自的国内法律和加入的国际条约扩大贸易规模;促进贸易平衡发展;通过提高高科技产品、机械产品和电子产品在双边贸易中的比重优化贸易结构;为两国货物、服务、投资和人员进入对方市场创造条件;加强经贸和投资合作,包括鼓励双向投资和技术转让。

  双方表示,必须充分发挥两国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的作用,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拓展能源、交通、农业、水利、机电、航空、纺织、科技和信息技术领域的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欢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企业积极参与中国西部地区的开发,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积极参与乌兹别克斯坦各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并鼓励双方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开展合作。

  双方将不断加强在国际及地区经济、金融组织内的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持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将为这一进程提供必要协助。

  五、交通领域的合作能够促进经贸关系更快发展,是双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双方将优先发展该领域的合作。

  双方将扩大交通运输和过境运输的能力,在铁路、航空及公路运输方面相互提供便利条件。双方支持扩大两国间及过境运输。

  双方指出,尽快落实喀什-伊尔克什坦-萨雷塔什-奥什-安集延-塔什干运输线路,符合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三国的战略利益。

  双方将研究促进两国有关机构进行合作的问题,以共同利用乌兹别克斯坦在飞机制造方面的潜力,为双方利益服务。

  六、双方将继续支持为发展文化和人文领域,包括科学、文化、教育、体育和旅游方面的合作所作的努力。信息领域的合作有助于拓展和深化两国人民睦邻友好关系的发展,双方将继续在这一领域开展合作。

  双方认为,发展科技合作对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交换在和平利用科技潜力为经济改革服务方面的经验,双方商定加强两国高校和科技机构的合作。

  七、双方强调,继续加强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自然和人为灾害及消除其后果方面的合作。

  双方呼吁联合国、其他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更加积极地参与解决咸海生态问题。

  八、双方指出,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仍是本地区安全与稳定的主要威胁。双方将根据《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规定,加强两国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并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打击包括“东突”恐怖势力在内的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以维护两国及本地区的和平与安宁。双方认为,打击“东突”恐怖势力是国际反恐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

  双方指出,有必要更积极地采取协调一致步骤,不断打击对地区安全与稳定造成现实威胁的各种形式的宗教极端主义。

  九、双方强调,中亚的稳定和安全与阿富汗局势密切相关。双方呼吁国际社会积极落实东京和柏林会议确定的为阿富汗战后重建提供国际援助计划中的项目,以尽快重建一个主权独立的阿富汗,使其免受恐怖主义、毒品之害及外来干涉。

  双方表示愿为实现上述目标进行协作。

  十、双方指出,两国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利益具有广泛的一致性,表示愿继续磋商并与其他有关国家在国际事务中进行协作,为在本地区和全世界建立牢固的和平与稳定作出不懈努力。

  十一、双方认为,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符合当今现实和发展趋势,它的活动有利于巩固地区安全和稳定。

  双方相信,上海合作组织塔什干峰会将成为该组织发展道路上重要的里程碑,将为在该组织框架内开展更积极的务实合作创造条件。

  双方愿与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该组织框架内协作的主要方面,包括加强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非法贩运麻醉品和精神药物、非法移民及其他跨国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拓展和深化各方在经济和人文领域的合作,促进上海合作组织与其它国际组织和国家积极发展联系,提升该组织在维护本地区及全世界和平和发展中的作用。

  十二、双方将继续在互信的基础上开展各领域合作,特别是拓展和深化经贸、投资和人文等领域的互利合作,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协作,巩固两国人民的友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邀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伊斯拉姆·卡里莫夫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乌方表示感谢并接受了邀请。访问时间通过外交途径另行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胡锦涛伊·卡里莫夫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于塔什干(解放军报 2004年06月16日 第1版)

  6月15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在国宾馆总统楼前广场为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举行仪式,欢迎胡锦涛主席对乌兹别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胡锦涛在卡里莫夫的陪同下检阅了乌兹别克斯坦军队仪仗队。新华社记者王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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