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检察院推出资格准入等措施提高干部专业素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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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5月30日 11:23 解放军报 | |
本报讯 刘明、王秀会报道:经总政治部领导批准,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日前推出提高军事检察干部专业素质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提高检察干部学历层次、推行检察员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注重“三支队伍”的选拔培养、认真搞好在职学习、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实践锻炼、提高调入检察员起点等内容。 解放军军事检察院领导同志介绍说,该措施是根据军委《实施军队人才战略工程规 根据该措施,全军军事检察干部应在2006年底全部达到大学法律本科学历,年轻干部应掌握一门外语,同时鼓励检察干部在职攻读法律专业或跨学科的研究生或硕士、博士学位,各院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要力争达到25%以上。同时推行军事检察官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对1995年7月1日后调入军事检察机关、尚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应在2005年内取得任职资格。 加强基层军事检察院正副检察长、侦查和公诉骨干这“三支队伍”的选拔培养,对于做好军事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各大单位军事检察院应按照总政有关规定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积极为部队党委、政治机关选配基层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当好参谋。各大单位和基层军事检察院要按照结构合理、梯次配备的原则,培养和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精、侦查、公诉能力强、执法执纪严的侦查、公诉骨干队伍;解放军军事检察院要在全军检察系统选拔和培养一批侦查、公诉骨干,建立人才档案,适时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措施要求提高调入检察员的起点,选调检察员除严格执行政治机关有关选调干部的条件和标准外,应按照《检察官法》有关规定从基层领导、相应机关干部中择优选任。同时坚持“凡调必考”原则,对拟调入的检察员人选除进行严格政审和考核外,应当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考试。措施还对军事检察机关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实践锻炼的方式方法作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