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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降低大陆配偶居台加入“健保”门槛

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17:10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5月27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湾“境管局”自今年3月1日放宽大陆配偶来台团聚的条件,预估符合来台团聚的大陆配偶会增加,“卫生署”亦配合新加以正,使大陆配偶都能参加全民健保,官员表示,大陆配偶出入境许可证的事由写着“团聚”、“依亲居留”、“长期居留”,一律自住满4个月起参加全民健保(意为健康保险,下同)。

  过去“境管局”对大陆配偶来台团聚的条件设限较严,必须符合5项门槛,包括结婚
满2年;台湾配偶残障;生有子女且设有台湾户籍;来台期间怀孕;台湾配偶年龄在65岁以上。今年3月1日修法放宽团聚的门槛,只要大陆配偶与台湾人结婚即可向当局申请团聚。

  健保小组副召集人王怡人26日表示,大陆配偶出入境许可证的事由写着“团聚”、“依亲居留”、“长期居留”,一律自住满4个月起参加全民健保,其余未取得此3种事由的大陆配偶,可能是因来台探亲的短暂停留而无法加入健保,但是依规定在今年3月1日修正以后,大陆配偶结婚后即可以申请来台团聚,时间最长可达2年,因此,加入健保门槛才随之放宽。

  王怡人表示,即日起取得来台团聚资格的大陆配偶,自在台湾住满4个月起即可享受健保的保障,不再有过去同为大陆配偶却因停留的时间不同,致影响健保资格的情形,另,过去大陆配偶因不能参加健保而必须自费产检或生产的情形将不再发生。(潇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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