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预防犯罪工作条例集训在江西南昌结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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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 07:22 解放军报 | |
本报南昌4月19日电 记者张柔桑报道:全军《预防犯罪工作条例》集训今天在这里结束。总政领导要求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把全军预防犯罪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徐才厚对搞好这次集训作了重要指示。他指出,预防犯罪工作对保持部队安全稳定和纯洁巩固、加强部队全面建设极为重要。要进一步认清军委 总政治部副主任张树田在集训结束时讲了话。他说,《预防犯罪工作条例》全面贯彻了军委江主席关于预防犯罪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在军队预防犯罪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并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规定,充分体现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军预防犯罪工作的党性要求和时代特征。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真正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预防”上,深入研究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把各项预防措施和制度落到实处。贯彻落实《条例》,关键是党委要高度重视。要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建立和完善预防犯罪工作的有效机制,把贯彻落实《条例》,开展预防犯罪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党委(支部)班子、检验机关工作效能、衡量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善于运用法规制度加强对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各级领导尤其是团以上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法规制度落实,而且要做好样子,促进法规制度建设。 集训期间,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作了报告。全军各大单位政治部和业务部门领导,驻港、驻澳部队政治部领导参加了集训,部分试点单位介绍了经验。(解放军报2004年04月20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