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军严格落实条令用法规制度指导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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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 07:02 解放军报 | |
本报讯东永政、特约记者宫曦岭报道:4月初,兰州军区某集团军联合检查组对所属部队贯彻条令条例情况进行检查。集团军领导告诉记者,这是党委依法指导部队建设,用法规制度铸造“铁规矩”的具体行动。 这个集团军党委把提高依法治军能力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措施。他们把法规制度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党委研究筹划大项工作,首 为了把依法治军落到实处,他们坚持做到法规制度有明确规定的,不讲条件、不搞变通,老老实实抓落实。新修订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对集团军一级抓基层的主要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对此,他们按照《纲要》要求紧紧抓住旅团“一线指挥部”这个关键,形成了依靠旅团抓基层、按照职责抓落实的正规秩序。 对于法规制度有原则要求的,他们做到在具体细化中抓落实。干部使用“能上不能下”是个老问题。他们依据《政工条例》、《现役军官法》和《现役军官职务任免条例》,研究制定了干部“下”的五条硬性标准:民主测评称职率不过半数、个人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分管工作长期处于后进、因工作失误发生严重问题、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限主官)。凡符合其中一条的,都视情做出调离主官岗位、调任下级职务等处理。去年以来,他们先后对69名干部作了“下”的处理,在部队引起强烈反响。 对偏离法规制度的土政策、老办法,他们敢于“叫停”。通过重新审定以往下发的有关文件,他们清理了10多个不符合条令条例的规定,较好地解决了用老经验老套路取代法规制度、借创新之名偏离法规制度等不良倾向。(解放军报2004年04月17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