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交通资金管理规定》颁布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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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 07:06 解放军报 | |
本报讯赵海涛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日前发布命令,颁布实施《国防交通资金管理规定》。 《国防交通资金管理规定》共五章三十三条,主要从资金来源、资金用途、资金管理等方面对国防交通的资金管理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范。规定指出,“国防交通资金由中央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国防交通资金的增长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国防 《国防交通资金管理规定》自2004年3月29日起施行。1981年7月2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交通战备领导小组、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布的《交通战备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即行废止。(中国国防报2004年04月15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