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部联合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学工作条例 | |
---|---|
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 07:16 解放军报 | |
本报北京4月8日讯 董彦省、记者黄华敏报道: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联合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学工作条例》。这一《条例》的颁发和施行,标志着我军院校教学进一步纳入法制化、正规化轨道。 《条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新形势,适应军队院校推进现代化教学、培养新型高素质军事人才的需要,科学地总结了近年来全军 《条例》共8章51条,对院校教学工作职责、基本制度、计划与实施、质量管理等主要方面和院校教学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出了全面、具体、明确的规范。考虑到教学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条例》还对与教学直接相关的管理、保障、建设也作了相关的规定。为调动院校教育工作者投身军校教育的积极性,《条例》明确规定:对获得国家和军队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可以参照国家和军队有关科学技术奖的办法给予奖励,并作为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依法治教 从严治学 本报评论员 经中央军委批准,四总部近日联合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学工作条例》。这是我军院校领域深入贯彻从严治军方针,依法治教,从严治学,实现院校教学正规化的重要举措。依法治教,从严治学,是提高军队院校教学质量,加速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培养的需要。当前,全军上下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快机械化、信息化建设,给担负人才培养重担的院校教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一些院校教学工作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制约了教学水平的提高,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此次出台的《条例》从新时期院校教育规律特点出发,对院校教学工作的组织、计划、实施等各个方面都作出了规定,必将增强教学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促进军队院校教学工作水平的提高。依法治教,从严治学,也是巩固发展院校改革创新成果,深化院校教学改革的需要。近年来,全军院校为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快推进教学现代化,对教学观念、内容、方法、手段等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取得一批有价值的成果。及时将这些经过实践验证的成果吸收到《条例》中来,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认可和肯定,可以在更大的范围推广应用这些成果,使之为推动院校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实现依法治教,从严治学,关键是要抓好法规制度的落实。全军院校各级领导和机关要带头学习、认真贯彻《条例》。尤其是院校的军政主官要强化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把教学工作摆在中心位置,加强领导。要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全面教学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教学质量标准,落实教学质量管理制度。要切实履行对各项教学工作的检查、监督之责,对违反教学工作制度、擅自改变教学计划标准、违规施教、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的要严肃查处。广大教员要通过学习《条例》,不断增强依法履行教学工作职责的自觉性,以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为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