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由豪事件意外催生台当局“政治献金法”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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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 18:19 中新社网站 | |
中新网4月1日电台湾地区的选举活动由于陈由豪“政治献金”案的缘故,意外催生通过了所谓“政治献金法”已于31日正式生效。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总统府”31日公布了该项决定,并一反原先相关规定“3日生效”的惯例,明确称自“公布日生效”。 这项规定指出:在非选举活动时期,不得收受政治献金。可收受政治献金的时间,依各层级候选人不同有所调整,即:其中“总统候选人”为“总统”任期届满前一年,“立委”为任期届满前10个月;县市长、县市“议员”为任期届满前8个月;乡镇市民代表、村里长为任期届满前4个月可以收受“政治献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