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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省直辖市海事部门同步整治船舶超载

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 18:14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4月1日电(陈琪徐庆伟)江苏省海事局4月1日起在364公里的长江江苏段开始对超载船舶进行严厉查处,拉开了由交通部部署的对长江武汉以下水域及其支流、京杭运河和黄浦江水域为期两个月的“2004年打击水上超载统一执法行动”的序幕。

  内河水域违章超载已成为目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据不完全统计,内河超载船舶占整个内河航行船舶的70%以上,有的地区高达90%。

  近年来,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许多船主为获取更大利润大肆超载;同时,因内河船舶运力过剩,激烈竞争和恶性杀价引起运价低廉,造成船主通过不断超载以降低营运成本的恶性循环;而源头管理不力,船舶在始发港装货时港口缺乏监管,以及一些海事部门对发现的船舶超载处罚力度不够,不足以对其形成威慑力,使得超载船舶认为超载有利可图,致使超载现象屡禁不止。超载船舶是引发水上交通事故的“害群之马”。

  统计显示,内河船舶事故中超载船舶占一半以上,有些地区高达70%以上。愈演愈烈的超载现象严重干扰了水运市场的秩序。

  此次打击水上超载统一执法行动将由苏、浙、沪、鲁、皖、赣、鄂、豫等八个省和直辖市的海事部门按照统一的方法和标准同步展开,整治对象为辖区内从事运输的所有超载船舶,重点是运砂、运煤船及“三无”船舶。海事部门将坚持“以纠正违法行为”为原则,达到“执法到位、有效监管”的目的,并通过严格执法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以彻底根治内河船舶超载这一“顽症”。

  据介绍,江苏省海事局在长江江苏段已设立了五道检查线和相应的卸载场地,将对所有通过的严重超载船舶进行拦截并强制卸载直至符合载重线规定为止。在中途拦截的同时,还将强化对源头和目的港的管理,禁止辖区内的船舶超载出港。此外结合长江江苏段实施定线制航行规则的要求,将增强水上日常巡查和雷达监控,以保障这条“黄金水道”的良好通航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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