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庭要美重审51名墨西哥囚犯的死刑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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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 12:36 中新社网站 | |
中新网4月1日电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位于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31日要求美国重新考虑对51名墨西哥囚犯执行死刑的判决。国际刑事法院认为,美国的这一做法侵犯了囚犯人权,违反了国际公约。 墨西哥当局立即对国际刑事法院的这一决定作出积极反应。墨西哥总统比森特·福克斯表示,这一决定是捍卫人权的一大胜利,将受到广大民众的欢迎。墨西哥的一名高级官 目前不清楚美国法院是否会重新考虑判处51名墨西哥囚犯的决定,但美方官员反应谨慎。美国国防部发言人埃雷利当天表示,这是一项很复杂的判决,美方将对其进行研究再作定夺。一名美国外交官则对国际刑事法院的这一决定表示失望。 据报道,虽然国际刑事法院没有强制执行权,但如果该法院发布禁令,美国就必须考虑是服从还是拒绝这一判决。按照1963年在维也纳签订的一项国际公约,签字国政府应告知外国罪犯,他们有权与其领馆取得联系并寻求帮助,而美国和墨西哥都是该公约的签字国。墨西哥政府认为,美国各州及地方官员对该条约根本不屑一顾。 鉴于此,墨西哥提出重新对这51名囚犯进行审理的要求。主辩律师胡安·曼纽尔告诉国际刑事法院,美国政府多次蓄意侵犯他同胞的权利,“领事官员的介入能为面临死刑的墨西哥人找到一条生路”。 而美国国务院律师威廉·塔夫托对此反驳说,墨西哥的请求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墨西哥政府在2003年1月21日要求海牙国际法庭向美国方面施加影响,迫使美国暂缓对51名墨籍死囚执行死刑。对此,海牙法庭作出裁定,暂缓对其中3名犯人执行死刑。 多年来,墨西哥一直强烈反对美国对墨籍犯人执行死刑。而美国对此反应冷淡。墨西哥的这项要求在国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这是一个没有死刑的国家,而在美国可能处以死刑的外国人当中,墨西哥人所占比例最高。(天石/苗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