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一农村义务兵家属怒告镇政府擅扣优待金获补偿 | |
---|---|
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 13: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2月12日电(胡锦武、严帆)每年应发千余元的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到手时却成了700元,江西瑞金市谢坊镇农民钟本生一怒之下将擅扣优待金的谢坊镇政府告上了法庭。日前,瑞金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谢坊镇政府补发钟本生三年的优待金990元。 钟本生之子于1995年12月应征入伍,并于1998年7月考入军事院校学习。在此期间,当地镇政府每年发给钟本生优待金700元,共计2100元。但钟本生认为,镇政府没有按照法 法院审理认为,谢坊镇政府发放给钟本生的优待金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每年优待金应补发330元,并追回1999年被扣抵农林特产税的700元优待金,共计1690元。同时,法院认为,钟本生2000年领取的优待金超过了国家兵役法规定的年限标准,应当退回。遂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我国有关法津的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家居农村的义务兵家属,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给予优待,优待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规定。钟本生所在地的优待金标准按规定为每年1030元,而被告擅自降低标准每年仅发给700元,违背了有关法律和规定。但钟本生之子在考取军事院校后,钟本生仍领取了一年的优待金,这同样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当退回。(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