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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评论:完善国防经济动员重要的三步骤

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 09:36 解放军报

  ●李汉生

  国防经济动员的主要任务是,把战时经济中可以转化为战争实力的潜在力量,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科技力等资源,转化为战时保障实力。国防经济动员是国防动员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经济动员体系,是确保未来战争能“打赢”的重要课题之一。

  加快立法进程。国家目前已出台了《国防动员法》,在此基础上,应抓紧出台《国防经济动员法》,从总体上对经济动员的目标、原则、范围,准备与实施的程序,军队和地方各级动员主体的组织体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各级各类动员组织应履行的义务及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同时,还应抓紧出台配套法规,如《国防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办法》、《物资动员条例》、《科学技术动员条例》等。地方各级政府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动员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形成系统配套的经济动员法律体系,确保经济动员工作依法执行、有章可循。

  完善运行机制。首先,规范动员工作程序。要依据有关法律规章,进一步完善动员工作制度,尽快改变当前经济动员工作军地脱节、平战脱节、关系不畅的局面,理顺军地经济动员机构之间,经济动员机构上下级之间,经济动员机构与成员单位之间,经济动员机构与人防、交通、兵员等动员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促进经济动员工作高效开展。其次,要完善利益保护措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经济动员建设应着力完善利益机制,采取订立保护采购合同、实行生产优惠政策、设立动员基金等措施,把落实军事需求与企业经济利益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参与经济动员建设的积极性。再次,实行有偿动员与强制征用相结合。市场经济条件下,落实军事需求将主要采取有偿方式,但应结合运用强制手段以保证动员需求的落实。如在地方大型建设项目中,要立法规定必须预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动员建设;在平时重大军事行动和部队演习期间,应加强军地协商,采取赔偿、补偿等形式,解决必要的保障等等。总之,通过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积极贯彻军事需求,使国防潜力型经济中的一部分趋于预备状态,从而有力地增强国民经济的国防功能,为实现快速动员奠定坚实基础。

  制定多种预案。建立贴近实战、切实可行的经济动员预案体系,是顺利实施经济动员工作的关键。要把预案做“实”,关键是要把本地区“有什么、有多少、在哪里”和部队“要什么、要多少”搞清楚,把“供多少、怎么供”锁定在预案中,一旦经济动员任务下达,对经济动员预案稍加修订即可实施动员保障。当前,重点是要制定完善动员指挥编组、重要物资储备、重点企业转产、重要力量抽组等预案。在此基础上,多级经济动员机构,要适时组织经济动员演练。演练的重点是经济动员机构的组织指挥、组织程序和组织方法,以室内演练和网上演练为主,带动部分单位的实兵演练,做到室内作业与实兵演练相结合、分级演练与整体演练相结合、单项演练与综合演练相结合、网上演练与实地演练相结合,以增强经济动员职能部门在“应战”中的动员能力,为战时经济动员潜力向保障实力转化奠定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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