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蔚云教授指出:“一国”和“两制”不可割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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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 14:33 中新社网站 | |
中新社香港一月十六日电(记者黄少华)前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北京大学法律学院教授萧蔚云指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是一个整体。既要讲“一国”,又要讲“两制”,不能断然割裂。 萧蔚云今天下午在此间“政制发展与《基本法》”研讨会上演讲时说,《基本法》从头到尾都贯彻了“一国两制”的方针。他在列举了《基本法》的有关条文后说,只讲“一 他表示,在坚持“一国”的同时,还要维护“两制”。当年为《基本法》提供法律依据,中国宪法作了重要修改。他引述邓小平的话说,“一国两制”有两个长期不变,除了内地不能透过行政手段改变香港资本主义制度外,香港也不要希望改变内地的社会主义制度或颠覆内地政权。 接着,萧蔚云阐述了“一国两制”下,中央和特区的关系。他强调,中国是单一制国家,并非联邦制国家。香港是直辖于中央的地方特别行政区,权力由中央授予,香港享有“高度自治”,而非“完全自治”。中央对香港的职权除了防务和外交外,还对香港法律和财政预算有监督权。香港则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而在“享有行政管理和立法权”前面则没有加“独立”二字。对基本法,中央拥有解释权和修改权。对香港政制发展,“中央有权管,并且要管到底”。而对完全属于特区政府自治范围的事务,中央不予干预。 在谈到基本法解释权时,他说,香港终审法院一些法官对香港情况不太了解,而且又不是中国人,假如交由终审法院解释基本法,“则不知他们解释到哪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