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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占地应否给土地使用者补偿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 07:30 解放军报

  律师 你来信讲,你家乡正在修筑的一条公路从你家的承包地里通过,你父亲找有关负责人要求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该负责人说,修公路是国家为老百姓办好事,占用土地都是无偿的。你问:修路占地应否给土地使用者一定的补偿?

  该负责人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我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44条规定:“建设
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47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你家乡修建公路占用你家的承包地,有关部门应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给予你家相应的经济补偿。(解放军报2003年12月28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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