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议长”贿选一审终结 18人判有罪未获缓刑 | |
---|---|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 15:26 中新社网站 | |
中新网12月25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市正副“议长”贿选案40名被告中,最后宣判的3位被告李荣宗、江振陆、简金城,由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上午作出判决,分别判处1年,2年6个月,以及2年10个月徒刑,各褫夺公权4年。 至此,高雄市“议长”贿选案一审正式审结,全案40位被告中,除去1位“立委”,5位贿选案中间人外,具有高雄市“议员”身分的34位被告中,其中10名被告议员获判无罪 高雄市“议会”共有44席“议员”,一审有罪没有获得缓刑的18位“议员”,已经超过“议员”席次三分之一,高雄市“议会”将来是否进行“议员”补选,将看这些被告上诉二审的结果。一旦二审都维持原判,高雄市“议会”可望全面补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