舰船网友评论:萨达姆应由谁来审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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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 21:06 舰船知识网络版 | |
(网管按语:本文是署名为“战略评论”的网友于12月16日发表在“热点评论”栏目里的论帖) 萨达姆有权享有公正和公开的审判,这是国际社会目前的共识。但是,究竟应该谁来审判萨达姆? 安南讲的是合理的,应该交给符合国际标准的国际法庭,并且不应该判死刑。我认为这是合理的,因为: 1,如果把萨达姆交给伊拉克的法庭,就相当于让争端中的一派审判另一派,哪有公正可言。 2,萨达姆所被指控的战争罪和反人类罪都是国际法的范畴,因而应该由国际法庭审判;相反,按照伊拉克国内法律,萨达姆所做的现在被美国指控为犯罪的许多行为都是合法的,包括杀死逃兵和处死库而得叛乱分子。因此,没必要由伊拉克国内法庭审判。公正的伊拉克国内法庭应该宣判其无罪。 3,伊拉克现在连政府都是临时的,哪有健全的司法体系?因此无法保证审判的公正。 “让伊拉克人决定萨达姆的命运”是美丽的谬论。 |